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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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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学主观题笔记一、主观题题型:简答(2个,共12分);法条(1个,8分);辨析(1个,10分)、案例分析(1个,15分)二、答题思路:(一)简答题05年试题:简述抵押权的概念和特征(概念。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还要写相对于其他担保物权的特征:抵押权针对的主要是不动产和不动产物权、不转移标的物的占有)04年试题: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概念。两者的区别。)05年试题: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特点复习重点:1、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的区别答:概念。区别:1)分类标准,义务主体是否特定。绝对权是对世权。相对权是对人权。(2)绝对权是支配权。相对权是请求权。(3)绝对法律关系的
2、义务主体是消积的义务,相对法律关系主体的义务积极的义务。2、法人成立的条件3、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和特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一定是法人。法人的分支机构要单独登记,是非法人组织。子公司一定是法人。个人独资企业一定是非法人组织。商事合伙(不是民事合伙或协议合伙)理论上认为是非法人组织。)4、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民法通则55...条)答:1)主体合格。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以及其他的民事能力,如:监护能力、代理能力、处分能力。如果主体不合格,行为效力待定。2)意思表示真实:内在意思和外在表示达成一致;意思表示自由。意思表示有瑕疵的现象:如不自由:欺诈,胁迫。不一致: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真意保留
3、(也叫虚假行为)。3)内容合法: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标的是可流通的物。反应公序良俗原则(死者的骨灰、肖像、遗体受到侵害的,其近亲属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依据是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4)形式合法。主体不合格: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意思不真实:可撤销、可变更民事行为内容不合法、形式不合法:无效民事行为5、无效民事行为和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别答:1)概念。2)欠缺的条件不同:意思不真实(可撤销、可变更民事行为);内容不合法、形式不合法(无效民事行为)。3)无效是确定无效的。可撤销是相对无效的。4)法律后果不同。无效的任何人可以主张无效,自始无效。可撤销的要有撤销权,法院未作出撤销的裁决前是有效
4、的。效力待定的行为:主体不合格。没有追认或拒绝前效力是不确定的。不需要法院裁决,由相关的权利人确定,如:法定代理人,无权代理中的被代理人,无权处分中的原权利人。6、表见代理的概念和构成要件7、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记前面4点)8、简述物权法的基本原则9、所有权的概念和特点10、善意取得的概念和构成要件1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在共有中提到建筑物区分所有(强调一种状态。区分若干个专有部分。)在相邻关系中提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针多层、高层建筑物)。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针对若干个专有部分建筑物享有的对专用部分的所有权,对共用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区分所有人之间产生的成员权的总称。比如:小区业
5、主决定请哪个物业公司的权利,选举业主委员会的权利,提建议权等。建筑物区分所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对具有各个专有部分的建筑物的一种区分所有的状态。特征:必须有是若干个专有部分;专有部分具有主导性,不能仅转让电梯、楼道的共有权;客体具有整体性。主体身份具有多重性(所有权人、共有权人、成员权人)。四联论坛www.slschool.com/bbs版主本命年的读书笔记(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出处,谢!)作者博客:http://**.com.cn/liling031812、留质权的概念和成立条件13、无因管理的概念和构成要件14、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15、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16、民事责任的概念
6、和特征次重点:1、简答公序良俗原则2、无权代理和无因管理两者的区别答:1)本质区别是:性质不同。后者是事实行为,前者是民事行为。2)以谁的名义实施不同。无权代理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3)法律后果不同。无因管理根据法律规定直接成立无因管理之债。无权代理则是效力待定的,需本人的追认或拒绝。3、诺成性行为和实践性行为的区别(典型实践性行为:质权、定金、一般保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二)法条分析已经考过的法条:共同共有制度与善意取得制度(民法通则司法解释中的89条)、先履行抗辨权(合同法67条)、共同侵权行为(民法通则130条。两年重复考)、相邻关系和处理原则(民法通则83条)、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7、(民法通则62条)、表见代理制度(合同法49...条)。分析表见代理的答题思路:该条规定的是XX制度、概念、构成要件、效力、制定该法条的目的。有的把先履行抗辨权也叫后履行抗辨权。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概念、原则、种类。相邻权是一种法定权利。反映的是一种互助关系。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意义是法律为了适应社会成员在生产和生活中因特殊需要所设立的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复习重点:1、民法通则92条(不当得利)君子爱财,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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