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山东艺术学院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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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艺术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山艺院字〔2016〕13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2004年修订版),确保我校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具体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我校授予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授权的学科、专业。第三条硕士学位授予工作贯彻“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坚持政治与业务标准统一、课程(包括艺术实践、展演)与论文并重的原则。第四条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者,可按本实施细则

2、的规定申请硕士学位。第二章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五条学校依法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按学院设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具体规定按《山东艺术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山艺院字〔2015〕69号)执行。第六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授予学位的权限,在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一)制订学校有关硕士学位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办法;(二)审核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三)审查通过接受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名单;(四)确定硕士学位的考试科目、门数和基础理论课、专业课的考试范围;审批主考人和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五)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六)作出撤销违反规定而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3、;(七)研究和处理授予硕士学位的争议和其他事项;(八)审核学位授予学科专业的申报、评估工作;(九)组织新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十)审核通过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名单;(十一)受理学校委托的有关学位工作的其他事项。第七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职责:(一)审议本学科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检查其贯彻落实情况;(二)审查本学科硕士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表现、课程学习、科研情况及学位论文水平,作出是否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决定;(三)审查本学科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的学历、科研情况、考试成绩及论文水平,作出是否接受学位申请的决定;(四)审核并表决本学科增列研究生指

4、导教师、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和每年度招生导师的资格;(五)审议本学科硕士学位授予学科专业申报材料和学位授予质量检查、评估材料;(六)审议本学科(单位)硕士学位授予的异议事项并作出处理建议;(七)通过本学科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八)研究、审核、决定本学科(单位)研究生教育工作中的有关事项;(九)做好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布置的其他工作。第八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一)执行国务院学位办、省学位办的有关政策、规定、决议;(二)执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规定和决议;(三)负责校学位工作有关文件的起草和会议组织,受理向本校申请学位的具体工作,受理授予学位的

5、争议和举报事项;(四)做好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的其他工作。第三章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要求第九条研究生按培养计划的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学位论文,经审核准予毕业,且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以及担任教学工作的基本能力,达到下列条件者,授予硕士学位:(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二)学位专业课程成绩不低于80分,学位基础课、教学实践课等不低于70分,其它课程成绩不低于60分;(三)科研创作、教学实践、实践环节达到学校的要求;(四)学位论文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要求,通

6、过答辩。第十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硕士学位:(一)未获得毕业资格者;(二)已获得毕业资格,但未达到第九条所列条件者;(三)考试作弊受记过处分以上者;(四)学位论文剽窃他人成果者。第十一条研究生因考试作弊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经本人努力,各方面均达到第九条的要求,并在受处分之后各方面表现良好,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授予硕士学位:(一)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二)获得以下3种奖项之一者:1.参加国家级艺术专业比赛、展览获奖或入围、入选者;2.获省级艺术专业比赛或展览一等奖(或相当于一等奖奖项)以上者;3.在国家核心刊物发表1篇以上(含1篇)论文,或获省级科研评选

7、一等奖(含一等奖)以上者。第四章学位论文基本要求第十二条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一)论文应是申请人在导师指导下,由申请人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论文的选题和所研究的内容应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际意义。(二)论文对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三)学术型理论类论文字数一般要求2-5万字,摘要为1000字左右;学术型技能类论文字数应为8000字以上,摘要600字左右。专业学位(MFA)论文字数一般应为5000字以上,摘要500字左右;专业学位(书法方向)论文字数应为2万字以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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