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A版】农村常见法律知识讲座.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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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基层宣讲———农村常见法律知识讲座梅州普法宣讲团彭展湖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十八届四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新区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提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环

2、节和主要任务,其中全民守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胡春华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最新成果,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胡春华强调,要深刻领会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核心要义,把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强大思想武器,有力推动广东改革发展各项事业。今天宣讲的主要内容第一部分依法治国与全民守法的关系及实现全民守法的路径第二部分农村常见纠纷涉及的法律规定第一部分全民守法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和基本要求及实现全民守法的路径。全民

3、守法的视频一、全民守法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地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全民守法提升到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同等重要地位,从而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构筑起一条完整的法治链环,设计出一条全闭合的逻辑回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体国民必须积极参与、共同推进的现代化事业。二、全民守法的基本要求(一)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三)公民个人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三、实现全民守法的路径(一)科学立法是全民守法的基础(二)学法知法是全民守

4、法的前提(三)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全民守法的有力保障(四)信法尊法是全民守法的关键要素(五)用法是全民守法的落脚点第二部分农村常见纠纷涉及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问题浅析123民间借贷的相关问题浅析新《婚姻法》及“司法解释三”有关规定一、农村集体土地常见承包权和租赁权纠纷(一)出嫁、离婚、丧偶的妇女承包土地村委会能否收回?王女是王村人,2013年26岁时嫁到赵村,在出嫁之前王村村委会分给该女承包地3亩,双方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王女出嫁后一直居住在赵村,但没有在赵村承包土地。王村村委会以王女已经出嫁且已不在本村居住为由,口头通知王

5、女她所承包的3亩土地已被村里按村里规定收回。王女多次同王村村委会交涉,要求继续承包王村的土地,遭王村村委会拒绝。【案例】请问:村委会的做法合法吗?《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和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是妇女结婚的,嫁入方所在村应当优先解决妇女的土地承包问题,在没有解决之前,出嫁女原籍所在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先承包的土地。二是妇女离婚或丧偶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的,其已经取得的承包地应当由离婚或丧偶妇女继续承包,发包方不得收回

6、;不在原居住地生活的,新居住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尽量为其解决承包土地问题,未解决前,原居住地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法律规定【案例分析】妇女在土地承包中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受到保护,这是农村土地承包的重要原则和内容。所以王女在出嫁后,尽管不在原所在的村居住,但在新的居住地并没有取得新的承包地,因此应继续承包其原承包地。被告王村村委会以原告王女已出嫁并不在本村居住为由将其3亩承包地收回违反了法律规定,王村的乡规民约不能对抗国家的法律。(二)不经村委会同意,土地转包是否有效?张家在2006年与本村村委会签订了为期30年的5亩土地承包合同

7、。但近几年来张家一直在县城居住做生意,没有时间管理土地。2014年年春张家与邻居李某协商后,签订了土地转包协议,张家将承包土地转包给李某承包经营。村委会得知后,以此事没有征得村委会同意为由,通知张家转包协议无效,并说张家不耕种土地,村委会已提前收回承包土地。【案例】请问:不经村委会同意,土地转包是否有效?村委会收回承包土地合法吗?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第十条明确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

8、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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