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主体抚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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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执法主体:抚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序号行政违法行为名称设定依据备注1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核准活动中违法行为处罚《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项目申报单位以拆分项目、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项目核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对该项目的核准。第三十条:项目核准机关应当会同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银行监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监管。对于应当申报核准而未申报,或者虽然申报但未经核准擅自开工建设的,以及未按项目核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建设的项目,一经发现,相应的项目核准机关应当立即责令其

2、停止建设,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2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备案活动中违法行为处罚《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第十五条:项目备案机关应当加强备案项目的监管,对项目申报单位以拆分项目、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文件的,应当撤销该项目的备案;对未予备案擅自开工建设以及不按备案内容进行建设的项目,应当责令其停止建设,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序号行政违法行为名称设定依据备注3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履行招标事项核准手续而未履行、不按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内容进行招标或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处罚(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3、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第七条第三款:……项目审批部门对不依照核准事项进行招标的行为,要及时依法实施处罚。……(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以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第十三条: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三条: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根据情节可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招标无效:(一)未在指定的媒

4、介发布招标公告的;(二)邀请招标不依法发出投标邀请书的;(三)自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四)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少于二十日的;(五)应当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的;(六)不具备招标条件而进行招标的;(七)应当履行核准手续而未履行的;(八)不按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内容进行招标的;(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接收投标文件的;(十)投标人数量不符合法定要求不重新招标的。被认定为招标无效的,应当重新招标。序号行政违法行为名称设定依据备注4市重大建设项目招

5、标投标违法行为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第四十九条至五十九条、第六十一条全文;(2)《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第五条: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组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全省招标投标工作,对全省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的职责分工,由

6、本级人民政府参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确定。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至七十二条全文;(4)《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全文;(5)《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六条、第六十八条至第八十三条全文;(6)《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全文;(7)《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5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6经营者被责令暂停相关营业而不停止的,或者转移、隐匿、销毁依法登记保存的财物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7、》第四十三条:经营者被责令暂停相关营业而不停止的,或者转移、隐匿、销毁依法登记保存的财物的,处相关营业所得或者转移、隐匿、销毁的财物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序号行政违法行为名称设定依据备注7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2)《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经营者不执行政

8、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一)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二)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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