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07年修订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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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07年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

2、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通过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第三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三)公司监事和监事会(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五)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六)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七)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第四条公司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各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其他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

3、联人)亦应承担相应的信息报告义务。第五条本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应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未经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信息披露工作。第二章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第六条公司在股票上市后应当履行以下信息披露的基本义务:(一)及时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二)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而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第七条公司及其董事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在公告显要位置载明保证。董事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第八

4、条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第九条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其他报告为临时报告。第十条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报送证券交易所。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在公司的信息公开披露前,应当将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第十二条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公司指定报纸上公告,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公司不能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形式代替公司的正式公告。第十三条9公司有充分理由认为披露某一信息会损害公

5、司的利益,且该信息对其股票价格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可以免予披露。第十四条公司认为拟披露的内容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的,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陈述不宜披露的内容及理由。第十五条公司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当将公告文稿报送证券交易所,文稿为中文打印件并有签字盖章。文稿上应当写明拟公告的日期及报纸。经证券交易所同意披露后,公司进行公告。如不能按预定日期公告的,应当及时报告证券交易所。第十六条公司的公告若有任何错误、遗漏或误导的,公司应及时作出说明并作出更正、补充公告。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将信息披露文件在公告的同时备置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第

6、十八条公司应当至少选定一家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在选定或变更指定报纸后,在两个工作日内报告证券交易所。第三章股票发行上市的信息披露第十九条公司配股或增发新股完成后,申请配股或增发新股的可流通股份上市应当根据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提交相关文件;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配股或增发新股的可流通股份的上市申请后,公司应当在配股或增发新股的可流通股份上市前三个工作日内在指定报纸刊登《股份变动报告》或上市公告书,并公布配股或增发新股的可流通股份上市日。第二十条公司在派发股份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前,应当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证券交易所提供文件;经证券交易所审查后,公司应当

7、于派发股份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前三至五个工作日在指定报纸上刊登派发股份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告。派发股份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告内容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一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半年后,可以申请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上市流通。公司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申请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上市流通,应当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文件。第二十二条公司申请其向证券投资基金配售的股份上市,应当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文件;经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公司应当在向证券投资基金配售的股份上市前三个工

8、作日内在指定报纸刊登上市提示公告。上市提示公告应当符合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第二十三条公司申请其向法人、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的股份上市,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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