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若干意见.doc

关于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若干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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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大力推进人才优先开发的实施细则(镇政办发〔2013〕145号)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大各类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力度,积极构筑区域人才高地,推进创新型城区建设,根据《宁波市镇海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促进全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镇区委〔2012〕15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大力引进创业创新型人才1.重点引进人才的范围和对象。第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第二类:国家级重点人才(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科、学术技术带头

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专家、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人选);第三类: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前两位完成人;第四类:省部级重点人才(浙江省特级专家、钱江学者或甬江学者特聘教授及条件相当的高级专家、省“千人计划”人选);第五类: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的高技能创新人才;—13—第六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引进后承担国家863计划

3、、科技支撑计划等高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宁波市级以上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建设的领军人才,或携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来镇实施成果转化的海内外创业创新人才;第七类:各行业国内外知名拔尖专家;第八类: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第九类:符合我区产业导向,并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第十类: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2.实施人才引进补助政策。被我区企业和教育、卫生、宣传文化等事业单位正式引进、落户,并签订5年以上服务协议的第1至7类对象,给予易地安家补助费,补助金额标准为:第1类

4、对象补助300万元;第2至5类对象补助50—100万元,第6至7类对象补助30—50万元。第8至第10类对象,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标准,给予10—30万元的安家补助。1—10类对象必须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夫妻双方同属引进补助享受对象的,按一方全额、一方半额的补助标准实施。引进工作满1年后,经考核合格,1至7类对象给予一次性发放补助,8至10类对象首期按补助金额的50%发放,满3年后再发放50%。3.实施政府特殊津贴制度。—13—对区属企事业单位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人事关系正式转入、且社保缴纳在

5、我区,符合下列条件的,经考核合格,可享受区政府特殊津贴:对1至3类对象,每年享受区政府特殊津贴15万元;对4类人才,每年享受区政府特殊津贴10万元;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浙江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及进入省级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层次人员,每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8万元;对获得宁波市杰出人才奖、市科技创新特别奖、市突出贡献专家和进入市级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员、浙江省“特级教师”、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以及其他相当层次的专家,每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6万元;对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用的人才、宁波市名校

6、长、宁波市名教师、市宣传文化系统“六个一批”人才、进入市级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人员以及其他相当层次人员,每年享受特殊津贴4万元;对入选区级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员,每年享受特殊津贴2万元。对脱离专业技术岗位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及退休人员,不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4.实施柔性人才生活补贴政策。对柔性引进的高层次创业创新型人才,凡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服务协议并在我区每年实际工作2个月以上按实际工作月份享受生活补贴,每人每月标准为:1类对象1万元,2至5类对象5000元,6至8类对象2000元。5.实施工作津贴政策。

7、对企业高薪聘请的年薪30万元以上1——13—8类人才,按其所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给予工作津贴。二、切实提高优秀人才的培育力度6.实施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工程。实施“121”人才培养工程,对于入选区“121”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的人员,实行10万元以内的学术科研津贴。学术科研津贴将根据不同层次的培养人员及学术科研项目开展情况确定标准:第一层次培养人员,每年给予2—10万元的学术科研津贴;第二层次培养人员,每年给予1—3万元的学术科研津贴。津贴发放额度根据年度考核情况确定。7.抓好优秀人才学历

8、学位教育。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参加学历学位班和EMBA班教育,对组织选送的优秀人才按有关规定在一定额度内给予学费补助。对符合紧缺人才培养方向的企业人才,区财政对其继续教育费用实行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新培养1名博士补助2万元,每新培养1名硕士补助1万元。8.建立优秀中青年人才研修及学术交流制度。通过举办高级研修班等形式,有重点地组织相关人员到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进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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