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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导手册_20123051031011559.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201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导手册(适用居民企业)新昌县国家税务局二○一二年三月10编写说明为使广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系统了解、学习和掌握新的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以及有关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程序和要求,切实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工作,进一步增强纳税人自行申报能力,提高汇算清缴质量,防范纳税风险,我们编辑了《201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导手册(适用居民企业)》。本辅导手册共分五部分及附录。分别为“2011年度汇算清缴申报须知”、“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类项目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一览表”、“2011年新出台企业所得税政策摘编”和“税前扣除项目备查一览表”五部分
2、内容,有关内容为有利于广大纳税人查询参考,采用了表单形式;在《附录》中收录了“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表”共四张表单。为有利于纳税人正确应用本辅导手册,现就涉及的资料内容注解说明如下:1.资料仅供备查参考,应以税法及实施条例和相关配套文件的实际规定为准;2.汇算清缴期间有关政策凡有修改、补充或新的规定,应按修改、补充或新的规定执行;3、对2011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所涉及的申报表单、填表说明及相关政策的电子文档资料请到新昌县国家税务局网站下载(http://www.zjtax.gov.cn/pub/xcgs/)。本辅导手册在编辑中不免遗漏和疏忽,不足之处敬请批评
3、指正。新昌县国家税务局二○一二年三月10目录第一部分2011年度汇算清缴申报须知1一、汇算清缴对象1二、申报备案时限1三、汇算清缴程序2四、需要报送资料2五、有关法律责任4第二部分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类项目表5第三部分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一览表11第四部分2011年新出台企业所得税政策摘编19综合及征管规定19收入的规定21税前扣除规定23优惠政策规定28第五部分税前扣除项目备查一览表35附录: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表4410第一部分2011年度汇算清缴申报须知一、汇算清缴对象(一)新昌县由国税部门负责税收征管的实行查账征收和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的所有居民企业所得税
4、纳税人(含按照国税函〔2009〕221号规定的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二级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均属于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对象(以下简称为“纳税人”或“企业”)。(二)上述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应依法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及汇算清缴。(三)除(一)中列举以外的新昌县由国税部门负责税收征管的其他非法人分支机构(以下简称为“分支机构”),不属汇算清缴范围,不需参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但应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二、申报备案时限(一)纳税人应于2012年5月31日前办理
5、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电子数据),进行汇算清缴;在完成电子申报同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应的纸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含附表,下同)和相关资料。(二)对不需参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应将分支机构的营业收支等情况(以纸质书面形式,下同)在报总机构统一汇算清缴前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分支机构在2012年8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反馈总机构将分支机构及其所属机构的营业收支纳入总机构汇算清缴的情况。(三)纳税人应在2012年3月31日前(另有规定除外)将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的备案资料,以纸质书面形式报送主管税务
6、机关受理。纳税人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事项申报资料应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一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资产损失清单申报明细表》、《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明细表》、《汇总纳税企业资产损失申报汇总表》已纳入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VPDN),实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包括汇总纳税企业二级分支机构),应于2012年5月31日前通过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VPDN)填报。企业所得税优惠、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事项备案、申报程序要求按《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管理问题的通知》(浙国税函〔2009〕19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7、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2011年25号公告)及《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实施〈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2011年3号公告)文件规定执行。10三、汇算清缴程序(一)汇算清缴期间,纳税人可以通过纳税辅导会、新昌县国家税务局局网站(http://www.zjtax.gov.cn/pub/xcgs/)、咨询电话(12366)等各种方式了解、咨询汇算清缴的有关政策规定,查询、下载相关的申报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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