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直管区建设项目海绵城专项验收实施细则试行

贵安新区直管区建设项目海绵城专项验收实施细则试行

ID:31913763

大小:164.5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9-01-27

贵安新区直管区建设项目海绵城专项验收实施细则试行_第1页
贵安新区直管区建设项目海绵城专项验收实施细则试行_第2页
贵安新区直管区建设项目海绵城专项验收实施细则试行_第3页
贵安新区直管区建设项目海绵城专项验收实施细则试行_第4页
贵安新区直管区建设项目海绵城专项验收实施细则试行_第5页
资源描述:

《贵安新区直管区建设项目海绵城专项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贵安新区直管区建设项目海绵城市专项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统一和规范贵安新区建设项目海绵城市专项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贵安新区直管区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贵安新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技术导则》等规定和文件,结合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贵安新区直管区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及扩建的建设项目的海绵城市专项验收均应遵守本细则。第三条贵安新区海绵城市专项验收工作由海绵城市建设主

2、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海绵城市建设主管部门与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共同实施。第四条海绵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雨水花园、植草沟、碎石调蓄带、下沉式绿地、雨水湿地、湿塘、渗透塘、透水铺装、雨水罐、绿色屋顶、生态驳岸、渗透井/渗渠、蓄水模块、雨水调蓄池、监测设备等雨水“渗、滞、蓄、净、用、排”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第五条海绵城市专项验收划分为:隐蔽工程验收、检验批和分项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4个阶段组成。第六条隐蔽工程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验收,并按表1.0.6填写形成验收文件。重要部位的隐蔽工程应通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海绵城市建设管理

3、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重要部位指雨水调蓄池,入河处的湿塘、雨水花园、湿地以及雨水利用设备。隐蔽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下沉绿地、生物滞留设施、植草沟、绿色屋顶、雨水湿地、渗管/渗渠等海绵设施的地基处理、换填层(包括碎石层、过滤层等)、渗排水设施(包括渗透管、透水土工布包裹、疏排水措施等)、溢流井、防水措施,雨水调蓄池、雨水管线等地下工程。第七条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按表1.0.1-1.0.2填写形成验收文件。第八条海绵城市专项工程完成后,在监理单位检验合格基础上

4、,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海绵城市专项验收的预验收,并按表1.0.3-1.0.5填写相应的质量验收记录表形成验收文件。第九条海绵城市专项验收的预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申请并组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部门以及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海绵城市专项验收,应提前7个工作日向海绵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提交《海绵城市专项验收申请书》申请验收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提交相关资料。由海绵城市建设管理部门联合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针对验收情况,对未能通过海绵城市专项验收的项目,3个工作日内出具《海绵城市专项

5、验收意见书》,建设单位应根据意见书提出的整改意见及完成时间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再次组织验收;通过海绵城市专项验收的项目,由海绵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出具《海绵城市专项验收合格书》。第十条建设单位申请海绵城市专项验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海绵城市专项验收申请书;(2)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海绵城市方案设计审查意见、施工图审查意见、设计变更审查意见;(3)竣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文件、施工记录;(4)海绵城市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检查验收记录及影像资料;(5)主要材料和制品(如透水砖、透水混凝土、渗透管等)的合格

6、证和检验报告;(6)主要设备(如水泵、消毒设备、成套处理设备、监测设备等)产品合格证及试运行报告。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在组织海绵城市专项验收时,对未按审查通过的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的,应当认定为不合格。第十二条贵安新区直管区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项目或涉及海绵部分建设有关的项目,海绵城市专项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第十三条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及海绵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应当对海绵城市专项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验收的监督情况

7、作为《海绵城市专项验收意见书(合格书)》的重要内容。第十四条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规造假,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予以通报,并计入信用档案。第十五条贵安新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海绵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在海绵城市专项验收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十六条本细则由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门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细则从印发之日起施行。附录1: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8、表附录2:海绵城市工程专项验收申请书附录3:海绵城市工程专项验收合格书附录1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0.1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进行验收,并按表1.0.1记录。表1.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