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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1-22
《广西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2014年修订》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广西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2014年修订)(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教风,防范、减少并及时有效、严肃、公正地处理各类教学事故,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修订原《广西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教学事故指教师(含学校在编和外聘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以及教学服务人员由于主观原因,对教学秩序、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第三条本办法认定范围包括教学(含课堂教学
2、、实践教学)、考试(成绩)管理、教学管理、教学保障等四大类。第四条教学事故根据情节和所造成的影响程度,由轻到重分为一般教学事故、严重教学事故、重大教学事故。第五条教学事故的分类及级别认定(见附件1)。第二章教学事故的认定程序第六条学校成立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第七条教学事故一经查出、报告或举报,由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办法负责对教学事故进行认定与处理,并于5个工作日内通知发生教学事故单位进行自查。各相关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已发生的教学事故进行查实,组织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教学事故登记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并于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2报送材料事实不清或关键证据材料缺乏的,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可要求发生教学事故单位进行补充调查。发生教学事故单位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补充调查结果报送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学事故当事人或发生教学事故单位故意拖延或拒不填报《广西师范大学教学事故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有权根据掌握的材料直接做出认定和处理。第八条一般教学事故分别由教务处、成人教育学院或研究生学院
4、认定,严重教学事故由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工作小组认定,重大教学事故提交校长办公会认定。第九条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发生教学事故单位报送的《广西师范大学教学事故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举行陈述答辩会,经集体讨论后做出拟认定和处理意见,通知事故单位和当事人。事故单位分管领导负责对事故责任人进行教育帮助。第十条对教学事故认定结果有异议的教学事故责任人,可在接到《广西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通知书》(见附件3)之日起10日内,向送达部门提出书面申诉,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教学事故申诉登记表》(见附件3附表),由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工作领
5、导小组指定专人对教学事故当事人的申斥意见进行复核,经集体研究决定后给予回复。逾期视为无异议。第十一条事故责任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诉的,该认定与处理决定自事故责任人收到之日起15日生效。当事人申请申诉的,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复议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第三章教学事故的处理第十二条个人原因造成的教学事故,追究当事人的个人责任;属集体工作失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教学事故,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追究事故所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第十三条凡出现教学事故者,分别做以下处理:1.发生1次一般教学事故,由学院或相关单位进行内部通报批评。责任人当年年度综合考核
6、不得评为优秀或良好,并自决定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学校教学评优评奖,扣发责任人1个月综合奖励绩效工资。122.发生1次严重教学事故,由学校发文通报批评。责任人当年年度综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或良好,自定决定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学校教学评优评奖和职称评审,扣发责任人3个月综合奖励绩效工资。3.发生1次重大教学事故,由学校发文通报批评。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自决定生效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加学校教学评优评奖和职称评审,扣发责任人80%的全年综合奖励绩效工资,并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给予相应行政处分,直至缓聘甚至解聘。第十四条外聘教师出现教学事故的认定标准与处理程
7、序与学校在编教师相同,相应的处罚标准为:一般教学事故:认定后口头告诫并扣发其本人该课程应得课酬总额的50%;严重教学事故:认定后书面告诫并扣发其本人该课程应得全额课酬;重大教学事故:认定后当即予以解聘并扣发其本人该课程应得全额课酬。 第十五条同一人员一年内累计发生2次一般教学事故,按严重教学事故处理;同一人员一年内累计发生2次严重教学事故,按重大教学事故处理;对于同一年内连续出现3次以上教学事故的同一单位,要同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第十六条教学事故发生后,应按规定及时向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
8、失或影响,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可视情况从轻处理;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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