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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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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口市美兰区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标准表单位名称:美兰区城管局 制订日期:2012年6月类别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违法情形裁量档次符合条件裁量基准备注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1(一)城市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临街建筑物外立面设置、安装门窗、空调外机、遮阳篷以及其他改变外立面行为的,应当保证安全、美观,不得违反有关城市设计的要求。(二)城市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建筑物、构筑物的外立面和其他设施应当保持整洁、完好,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规定定期清洗、粉刷和修饰。(三)城市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外、窗外、屋顶,不得吊挂或者堆放影响
2、市容的物品。《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城市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临街建筑物外立面设置、安装门窗、空调外机、遮阳篷以及其他改变外立面行为的,应当保证安全、美观,不得违反有关城市设计的要求。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依法强制改造或者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城市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建筑物、构筑物的外立面和其他设施应当保持整洁、完好,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规定定期清洗、粉刷和修饰。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城市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临
3、街建筑物的阳台外、窗外、屋顶,不得吊挂或者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 城市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的范围由市、县(区)、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城市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临街建筑物外立面设置、安装门窗、空调外机、遮阳篷以及其他改变外立面行为的,应当保证安全、美观,不得违反有关城市设计的要求。轻微属初次违法行为的,经纠正及时改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0元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依法强制改造或者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一般有2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纠正及时改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10
4、0元的罚款。较重有3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纠正及时改正的;设置、安装在2件以上5件以下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500元的罚款。严重设置、安装在5件以上;屡罚屡犯的;经纠正拒不改正的;造成他人伤害;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的罚款。城市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建筑物、构筑物的外立面和其他设施应当保持整洁、完好,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规定定期清洗、粉刷和修饰。轻微外立面不整洁或损坏面积在10平米以下,经纠正及时改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0元的罚款。一般外立面不整洁或损坏面积在10平米以上15平米以下,经纠正及时改正的;责令限期改
5、正,处1100元的罚款。较重外立面不整洁或损坏面积在15平米以上20平米以下,经纠正及时改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500元的罚款。严重屡罚屡犯的;经纠正拒不改正的;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的罚款。城市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外、窗外、屋顶,不得吊挂或者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轻微属初次违法行为的,经纠正及时改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0元的罚款。一般有2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纠正及时改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80元的罚款。较重有3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纠正及时改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50元的罚款。严重屡罚屡犯的;
6、经纠正拒不改正的;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处300元的罚款。美兰区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标准表150单位名称:美兰区城管局 制订日期:2012年6月类别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违法情形裁量档次符合条件裁量基准备注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2城市主要道路和公共场所上空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新建架空管线设施。《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城市主要道路和公共场所上空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新建架空管线设施。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应当按照规划逐步将管线设施纳入地下管
7、廊或者改为地下管道;废弃的杆、管、箱等设施,产权单位应当及时清除。城市主要道路和公共场所上空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新建架空管线设施。轻微在公共场所设置,经纠正及时改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的罚款。一般在城市次干道公共场所设置的,经纠正及时改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3000元的罚款。较重在城市主干道设置,经纠正及时改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4000元的罚款。严重屡罚屡犯的;经纠正拒不改正的;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的罚款。3设置单位对破损、污浊、腐蚀、陈旧或者图案、文字显示不全的,应当及时整修、清洗、更换;对有安全隐患
8、的,应当加固或者拆除;在潮汛、台风或者暴雨期间,应当加强对户外设施的安全检查《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在城市设置户外广告以及非广告的霓虹灯、标语、招牌、标牌、电子显示牌、灯箱、画廊、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户外设施(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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