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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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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用标准文案1.2001年5月,建筑公司与公安局签订了一份预审楼建设工程承包合同:预审楼面积共668平方米,工程造价50万元,包工包料,公安局提供本材、钢材、水泥、玻璃、油毡和沥青指标。当年6月1日开工,当年10月底竣工,当年11月9日,双方对该工程交接验收。11月13日,双方进行结算:预审楼工程造价50万元,公安局院内其他修缮工程2641.92元,计502641.92元,扣除公安局供料等价款,实际结算为494543.91元。预审楼竣工后,建筑公司继续给公安局搞建筑,截至2003年底以前,又完成大小工程7项,包括监舍第一栋、监舍第二栋、六间房、
2、武警营房、车库、厕所、监舍的走廊维修。其中前三项工程有书面合同,其它均为口头协议。公安局将上述建筑陆续投入使用。2004年5月,双方对后七项工程进行了结算:工程造价677590.38元,扣除公安局供给的各种材料折款、水电费、实际结算为647070.69元。总计建筑公司为公安局建设工程的全部工程造价,双方实际结算为641614.6元。公安局自2001年至2003年先后九次付给建筑公司工程款540117.13元。以后建筑公司又多次催付余款,双方发生争议。问:1)本案中的口头合同应如何认定?2)你认为本案应如何处理?精彩文档实用标准文案2.工程技术学
3、院(以下简称发包方)为建设干部宿舍楼,于2000年2月10日与市建筑公司(以下简称承包方)签订一份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合同规定: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高六层,总造价330万元;由发包方提供建筑材料指标,负责施工技术监督及协商解决施工中的有关事项;承包方包工包料,主体工程和内外承重墙一律使用国家标准红机砖,每层有水泥经圈梁加固,2001年2月27日竣工交付验收;交付使用后,如果在6个月内发生较大质量问题,由承包方负责修复;工程费的结算,开工前付工程材料款50%,主体工程完工后付35%,余额于验收合格后全部结清;如延期竣工按建设银行盄规定,承包方赔
4、偿延期交付的违约金。承包方按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验收时,发包方发现工程的2—5层所有内承重墙体裂缝较多,要求承包方修复后再验收,承包方拒绝修复,认为不影响使用。两个月之后,发包方发现这些裂缝越来越大,每一面墙都有4—5条纵横不等的裂缝,缝隙最大的1cm,最小的能透空气,从这面能看到对面的墙壁。为此,发包方提出工程不合格,质量低劣,系危险房屋,不能使用,要求承包方对内承重墙拆掉重新建筑。承包方提出裂缝属于砖的质量问题,与施工技术无关。双方协商不成,发包方认为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拒付工程款。问:你认为本案应如何处理?精彩文档实用标准文案3.1996
5、年某建筑队与县邮电局联系承建邮电楼工程,因该队是四级建筑队无资格建设。1996年12月23日建筑公司同县邮电局签订了承建该邮电楼工程合同,合同约定“不得转让搞第三次承包”,签约后建筑公司在建设银行开设了账户收拨管理承包费用。1997年1月15日、22日,建筑公司同建筑队签订了“联营协议和实施细则”,细则中规定:“由建筑公司对县邮电局总承包,将该工程交给建筑队全面组织实施”;“建筑公司与建设单位进行有关事项的洽谈,对建设单位办理工程款的拨收手续,并按工程进度和建筑队购买材料情况分拨给建筑队”;“建筑队负责材料的采购、提运、保管使用”等职责。该工程
6、动工后,建筑公司向建设单位出具了“委托杨某某同志为我公司派驻邮电楼工程工地负责人”的委托书,杨在组织施工期间,于1997年1月4日,建筑队派在该工地的管理人员雷某某代表工地同原告签订了购机砖《合同书》。盖了建筑队的公章,原告从1997年3月起先后供给工地机砖222500块,计22200元,尚欠18924.50元。邮电楼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所欠货款仍未付,砖厂多次找杨某付款,杨以应找建筑公司给付或者待邮电楼工程承包合同纠纷解决后再付,砖厂未找建筑公司给付。2000年3月砖厂起诉建筑公司。问:1)砖厂应向谁索要欠款;2)建筑公司应如何处理?精彩文档
7、实用标准文案4.1996年6月28日,金菱里克公司与八局三公司签订《中外合资BOPP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八局三公司承包金菱里克公司中外合资BOPP工程土建、安装工程(不包括设备安装),即:生产厂房、仓库、附房及附属工程。1996年7月2日开工,1996年12月6日竣工,总工期150天。工程质量等级优良。生产厂房、仓库、附房,土建工程中标价898万元(不包括安装附属工程)。金菱里克公司1996年6月2p日提供图纸并完成开工前水、电、电讯、道路、办理证件、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等准备工作。工程经验收如达不到优良,按工程造价1%罚款。金菱里克公司代表确认
8、工程量增减及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合同签订7天内,金菱里克公司按合同价款40%预付八局三公司,如不能按时付款,因材料供应不及时而影响工期,责任由金菱里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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