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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1-17
《刑法适用问题解答(试行)汇编(总则部分)-地方司法规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刑法适用问题解答(试行)汇编(总则部分)一、关于罪刑法定原则的适用问题判断某种危害行为在刑法中有无明文规定,应以有无完全相符合的犯罪构成为依据。只要某种危害行为(含单一危害行为、复杂危害行为或其中部分行为)齐备了刑法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的,原则上应当依此犯罪定罪处刑,以充分发挥刑法的社会保护功能。据此,下列危害行为应依法予以刑事追诉:1.单位实施贷款诈骗危害严重的,以合同诈骗罪论处。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奸淫幼女情节严重的,以强奸罪论处。3.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绑架并杀害被绑架人的,以绑架罪论处。
2、4.猥亵不满6周岁的幼儿的,根据刑法举轻以明重的当然解释原理,以猥亵儿童罪论处。二、关于从旧兼从轻原则的适用问题1.比较刑罚的轻重,一般是指将行为时法与裁判时法对某一危害行为所规定的法定刑按一定次序进行比较,即首先比较法定最高刑,当法定最高刑相同时,再比较法定最低刑,当法定最低刑也相同时,再比较附加刑,然后择轻而从。如果新旧刑法所规定的法定刑完全相同,应选择适用行为时的法律,并在裁判文书中援引现行刑法第12条第1款的规定。如果行为时法所确定的罪名已被修改的,一般认定新罪名,如职务侵占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等,但并不影响适用行为时的法律。如果行为时法
3、与裁判时法对某种犯罪规定了多个法定刑幅度的,应就危害行为应当适用的具体的法定刑轻重进行比较。2.比较刑罚的轻重,除比较危害行为应当适用的具体法定刑之外,还应就行为时法与裁判时法所规定的影响该一危害行为定罪量刑的其他因素,如自首、立功、累犯以及相应的司法解释等进行全面比较,以实际处刑有利于被告人作为新旧法律的取舍原则。当行为时法与裁判时法之间还有其它相关法律规定时,应当选择适用对被告人最有利的法律。3.对于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旧刑法)中有些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新刑法)分解了的犯罪,如诈骗罪被分解为(普通)诈骗罪和
4、系列的特别诈骗罪,如果行为人连续实施了跨新旧法的不同种的诈骗行为,应以新刑法规定的不同种犯罪分别累计犯罪数额或分类评价各种犯罪行为(如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或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等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然后依新刑法的规定分别定罪处刑,规定的不同种犯罪分别累计犯罪数额或分类评价各种犯罪行为(如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或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等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然后依新刑法规定的不同种犯罪分别累计犯罪数额或分类评价各种犯罪行为(如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或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等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然后依新刑法的规定分别定罪处刑,的规定分别定罪处刑,实行数罪并罚(不能以新旧刑
5、法为界分别定罪处刑,实行数罪并罚)。三、关于跨新旧法连续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1.对于跨新旧法的连续犯罪,包括连续犯、持续犯和集合犯(指犯罪构成要件事实同一的多次危害行为),应依连续、持续或多次危害行为实行终了时的法律,即按新刑法的规定定罪处刑。如果旧刑法对上述危害行为处罚较轻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果新旧刑法对上述危害行为规定的罪名不同,只要其犯罪构成要件事实同一的,仍应认定跨新旧法的连续犯罪。2.如果大部分危害行为(或犯罪数额)发生在旧法施行时期且旧法处罚较轻,新法施行后只有少部分危害行为(或数额)且单独并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刑法谦抑原则的精神,
6、把全部危害行为视为一个整体(或累计犯罪数额),适用处罚较轻的旧法。这是跨新旧法的连续犯罪在法律适用上的特殊情形。四、关于刑法中“不能犯”的定罪量刑问题(一)“不能犯”的定罪问题不能犯通常分为对象不能犯和手段...(工具)不能犯两种。对不能犯能否治罪,首先应当区分绝对不能犯与相对不能犯。绝对不能犯是指行为人具有犯罪的主观故意并外化为客观行为,其意图使用的与其实际使用的作案手段(或工具)相一致,因该种手段系反科学的,故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可能达成行为人的犯罪目的的情况。刑法通说认为,绝对不能犯属于愚昧犯或迷信犯的范畴,不能认定为犯罪。相对不能犯是指行为人
7、意图使用的作案手段(工具)或者意图侵害的对象,因疏忽等原因与其实际使用的作案手段(工具)或侵害的对象发生了不一致,从而导致危害结果不能发生的情况。刑法通说认为,相对不能犯并不影响故意犯罪的认定,考虑行为人所预期的危害结果没有发生,一般可以犯罪未遂论处。如误认面粉为毒品予以贩卖、运输的,依然应当认定贩卖、运输毒品罪,以未遂论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二)“不能犯”的量刑问题对不能犯未遂能否从宽处罚,应区分三种情况分别对待:1.实际实行行为的客观危害性明显小于意图实行的犯罪的,如误把“头痛粉”当作海洛因予以出售,因“头痛粉”对人体健
8、康的危害不大,对于此种对象不能犯未遂,一般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实际实行行为的客观危害性虽比意图实行的犯罪小,但也具有较为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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