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论文范文-研讨互联网金融及相关监管倡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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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互联网金融论文范文:研讨互联网金融及相关监管倡议论文互联网金融及相关监管倡议论文【摘要】2012年以来,伴随大数据、云计算等科学技术的发展,“互联网金融”概念异军突起,尽管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定义众说纷纭,但作为一种金融创新产生的新兴业态,互联网金融对现有各个行业已经产生了或深或浅的冲击。由于监管体系的滞后,以及国内监管体制的错配理市,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风险暴露较多,监管当局面对互联网金融监管失败的可能。所以,从互联网金融的业务模式和风险制约角度出发,把握当前金融监管的难点成为当务之急。【关键词】金融创新制度错配系统性风险功能监管消费者保护【基金项目】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金融发展与科技

2、创新:理论和中国经验》(13AJL005)阶段性成果。【作者简介】朱进,男,1991年生,山东省泰安市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3级金融硕士。(一)互联网金融存在的技术和制度基础互联网金融为何有如此强劲的增长势头?相比较于美国而言,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金融体系的影响较大,甚至被称作“颠覆性的影响”,“倒逼”金融业改革。细看可知,理由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发展离不开特殊的制度土壤。换句话说,互联网金融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制度套利和监管套利。现行的经济环境下,政府的行政干预以及财政刺激政策干扰了经济运转;金融改革进程缓慢导致的金融垄断现象明显,关系型融资体制阻断了中

3、小微企业的血脉;监管当局存在一定程度的金融抑制;金融市场整体的深度和广度不足;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等现实理由已然成为催生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的“制度土壤”O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发展离不开互联网技术创新的支持,以及互联网金融自身的理论支点。长尾理论被公认为是互联网金融存在的支柱,平台经济理论、货币名目论、双边平台市场理论也是其重要支撑。(-)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影响从推进主体、业务创新、金融功能等不同角度出发,可以得出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不同分类。综合而言,学术界大多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具体业务模式包括第三方支付、P2P贷款、互联网金融理财、众筹、比特币五个方面。以上五种业务模式对以银行业为核心的金融中介机构产

4、牛•了一定的影响,短期内银行业面对存贷业务缩水,中间业务收入下降,客户流、信息流、资金流萎缩的风险,但互联网金融力度有限,银行业在中间业务(支付结算)与担任信息中介方面有巨大优势;长期来看,互联网金融加快了银行业市场化和电商化改革的步伐。互联网金融丰富了理财产品利理财渠道,分流了券商、信托等资产管理业务的资金,打乱了基金行业电子商务的发展进程,对股市和债市以及资产证券化业务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在理论界,互联网金融扩大了交易边界,极大的减少了交易成本,减缓了投融资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对金融脱媒、去中介化理论起到了推动作用;货币理论方面,货币政策工具、目标利传导机制等理论受到了变革性的冲击,传统的货

5、币理论已经难以合理解释互联网货币的存在理由以及政策效应。(三)互联网金融风险与监管倡议互联网金融业务具有主体多元化、业务发展混业性强、虚拟化程度高、技术含量高等特点,使得互联网金融不仅放大了传统金融的各类风险,如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自身还具有突出的法律风险和技术风险,以及加剧系统性风险集中爆发的风险外溢效应。考虑到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暴露,以及目前相应监管休制的滞后性导致的监管空口和监管重复,互联网金融监管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法律体系建设。法律空缺是目前各国对网络金融缺乏足够管理能力的根本理由之一,法律空缺导致监管空白以及监管缺位,互联网金融监管必须把法律体系建

6、设放在首位。目前,我国涉及网络金融工程的法律大多带有“过渡”特征,且数量较少。《刑法》量刑较轻,不足以威慑犯罪行为,网络金融机构内部人员作案损害性大,但冃前没有相应的法律来制裁。笔者倡议,首先结合我国分业监管的现有格局,以《商业银行法》、《电子签名法》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为基础,将互联网金融纳入现有法律框架下,制定互联网金融交易和机构设立的法规,重点保护交易安全和个人信息。同时修订不适应互联网金融犯罪的法条(如《刑法》,《民法》)。待金融法律体系较为完善之后,或者金融混业发展导致监管当局形成混业监管之时,对互联网金融进行基础性立法一一《互联网金融法》(若时机不成熟可由央行先公布

7、互联网金融各方面的发展意见),建立统一的行业标准,最后制定相关的互联网金融行政规章、部门规章等,对互联网金融的业务范围、监督管理体制进行规范,形成清晰、透明的法律框架,保持适度审慎、交易安全和消费者保护的原则。二是监管主体的确立。随着金融机构综合化和全能化的发展,金融监管必须提供全能型的监管服务,并見在监管机构间实行有效的监管协调,实现监管的一致性。在功能监管、混业监管的大方向下,明确央行作为宏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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