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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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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镇委辍学改革工作意见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进一步提升高中普及率,依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切实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县长张宝忠同志担任,成员单位有教育局、工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司法局、文广新局、民政局、计生局、县妇联、团县委等(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任务是对全县控辍工作进行督查领导。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管理机制。根据《义
2、务教育法》规定,各乡镇主要领导是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工作。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好责任承包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乡镇领导干部包干到村委、村委干部包干到户,确保流失适龄儿童少年返校学习。各成员单位和各级各类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进一步增强控辍保学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性,健全制度,制定措施,创新方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明确控辍保学工作的责任分工按照领导小组工作任务,根据实际,乡镇级政府及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如下:第5页共5页(一)乡镇
3、政府、街道办、村(居委会)职责。负责辖区内控辍保学工作。监督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就读情况,及时督促监护人按时送被监护人入学,组织指导各村(居委会)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村(居委会)要加大对义务教育、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教育,敦促家长依法及时送子女上学。对经过积极动员未复学的学生,下发《辍学学生复学通知书》,依法组织复学,学生仍未返校的,则对辍学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其送学生上学,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二)教
4、育局工作职责。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深化农村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努力提高教师专业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农村中小学办学吸引力,督导并协同各级各类学校完善入学通知书制度、学籍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辍学生报告制度、动员复学制度、义务教育证书制度、奖励和惩罚制度和督导评价制度等,还要积极落实家访制度、流失生报告制度,做到上通下达,管理到位。(三)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职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履行行政监管和行政处罚职责。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定期对企业、
5、个体经营户等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责令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等处理。第5页共5页(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职责。加强对当地各类用人单位的用工监管。对招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的用工单位和个人,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切实保护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权益。(五)公安局工作职责。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力度。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少年儿童,
6、依法严肃处理扰乱学校秩序,殴打、侮辱学生造成学生失学的人员,并结合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从重处罚。(六)司法局工作职责。对督促教育仍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司法部门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七)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工作职责。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家长的法律意识,增强守法的自觉性,为控辍保学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并结合政府、教育和执法部门的工作,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果。此外,县民政局要在社区
7、开辟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组织学生开展活动,与学校密切联系沟通,对重点学生进行帮扶;县计生局要提供本县出生未申报户口的人员名册;团县委、县妇联等部门也要结合实际,通过丰富多彩的助学活动,与各成员单位协调联动,共同做好控辍工作。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工作程序的组织实施第5页共5页(一)通知入学。县、乡镇政府要结合公安、计生、教育等部门,共同建立0-17周岁人口名册,每学期开学的第一个月,学校根据公安、计生部门提供的适龄人口名册,通知要进入小学或初中学习的教育对象,并发放《入学通知书》。每学期开学前,广电部门都要以公
8、益广告等形式做好《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工作。(二)造册建档。学生入学后,取得相应学籍,学校要登记造册,建立学籍档案,教育部门要逐校、逐班、逐人核实。对无故不到校学生,学校应在当日组织家访核实情况,并填写家访记录。(三)教育劝学。经确认为辍学的,学校校长要在2日内书面通知学生所在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共同出面做好学生及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的返校动员工作。(四)敦促复学。经教育劝学无效者,学校应在3日内向乡镇政府、县教育局写出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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