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区县农家乐建设意见

推动区县农家乐建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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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动区县农家乐建设意见为充分发挥我县山水生态资源优势,不断拓宽旅游服务领域,加快生态旅游大县建设步伐,根据旅游市场日益旺盛的农家乐旅游消费需求,结合我县旅游业发展现状,特就加快我县农家乐旅游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突出保护生态和发挥山水资源优势为基础,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带动农村林业、果业等产业联动发展为目标,大力发展以“农家餐饮、农业观光、乡村休闲度假、民俗文化体验”为主要内容的农家乐旅游,通过政策扶持和引导,着力建设一批农家乐旅游示范点,带动全县农家乐旅游业发展,推进我县

2、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发展目标到年,重点建设罗坪、宋溪、杨洲等四个农家乐旅游示范点,其中罗坪镇两个示范点主要以发展休闲观光农家乐为主,宋溪镇示范点主要以发展渔家乐为主,杨洲乡示范点主要以发展休闲娱乐为主。三、示范点扶持政策1、科学规划农家乐建设。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和谐发展、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原则,科学规划我县的农家乐项目建设。县规划部门要结合村庄整治、新农村建设,负责指导示范点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农家乐经营业主要负责好项目建设方案的编制。第3页共3页2、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

3、参与的原则。重点支持农民在示范点上发展以家庭为经营主体的农家乐,鼓励社会各界在示范点上参与建设一家一户农民难以开办的休闲旅游项目和配套产业。3、简化农家乐审批手续,优化政策环境。在规划新建的农家乐旅游示范点上发展农家乐的业主,以家庭经营为主体的,其需办理的工商、税务、卫生等证照一律只收取工本费,且相关职能部门在五年内对按规定亮照经营的农家乐,免收管理费。社会资本参与示范点建设的,涉及到县内收取的政策性收费,减半征收。4、鼓励外部资金、社会资金和民间资金投入示范点农家乐建设。对示范点上一家一户农民难以开办的休闲

4、旅游项目和配套产业开发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可按照一事一议办法给予政策扶持。5、示范点上农家乐休闲旅游项目自开办之日起三年内由受益财政按其当年上交税收地方所得部分给予奖励。6、示范点上从事农家乐经营的用电价格按照农村居民日常照明用电价格计收。7、加大扶持力度。库区移民、乡村公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老区扶贫等项目资金安排,要主动与示范点项目建设进行对接。各相关单位和部门都要结合自身优势,对示范点建设进行专门扶持。8、开展农家乐等级评定工作,提高农家乐建设品位。依据省、市、县评定标准对农家乐经营点

5、(户)进行星级(等级)评定,授予相应称号。农家乐经营点经评定达到三星级以上农家乐标准的,县财政给予奖励1万元。第3页共3页9、今后有积极性的乡镇可申报建设新的农家乐示范点,新示范点经县大旅游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可享受我县农家乐示范点建设同等政策待遇。四、组织领导1、成立县农家乐旅游建设工作协调小组。由县大旅游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兼任正副组长,旅游、交通、供电、国土、财政、税务、水产、工商、移民、扶贫、卫生、新村办、消防等部门及宋溪、罗坪、杨洲等乡镇政府为成员单位。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

6、协调小组负责农家乐建设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负责农家乐管理中涉及全局性、政策性问题的协调和处置。2、县旅游局承担农家乐旅游建设综合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为农家乐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农家乐扶持资金管理、向上级申报农家乐项目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对农家乐经营点进行星级评定等。3、加大对农家乐旅游建设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新闻媒体等,加大对农家乐旅游建设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新建成的农家乐旅游示范点,县旅游局要牵头组织好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吸引县内外的城市居民来我县参与农家乐休闲度假。第3页共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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