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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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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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地补偿工作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征地补偿工作管理,保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土地管理条例》、《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6号)、《省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政发〔〕40号)和《市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政发〔〕4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征地补偿,是指国家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后,依法给予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的行为。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被征地农民,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被征收后,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产生的需要安

2、置的人员。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适用本实施细则。国家或省以上重点工程的征地补偿,原则上执行本市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如国家或省规定标准高于我市,执行国家或省规定标准。第四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征地补偿工作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统一负责。行政区划属城区的,执行三类地区征地补偿标准;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和行政区划属豫区的,执行四类地区征地补偿标准。第五条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全市统一按照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分别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第5页共5页第六条土地补偿费最低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一)征

3、收农用地的,三类地区按照18000元/亩、四类地区按照16000元/亩计算。(二)征收建设用地的,按照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费计算。(三)征收未利用地的,按照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费的0.5倍计算。第七条安置补助费的最低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一)征收农用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按照被征收农用地的数量除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前人均占有农用地的数量计算。每一名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三类地区17000元、四类地区14000元。人均农用地超过1亩的,按照1亩计算;人均农用地不足0.1亩的,按照0.1亩

4、计算。(二)征收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三)以前已征收的土地,本次征地时不再纳入计算征地前人均农用地数;已给予安置补偿的被征地农民,本次征地时不再纳入计算被征地农民的人数。第八条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以下规定执行:(一)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的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为三类地区按每亩900元标准执行,四类地区按每亩800元标准执行。第5页共5页(二)可移植的苗木、花木、林木等,支付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具体补偿标准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见附件4。(三)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电力、广

5、播和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等效替代原则付给迁移费或者补偿费。农民集资修建的道路、桥涵、管网等设施,在村庄内部,已纳入拆迁房屋的等级评定和综合评估的,不再另行补偿;在村庄以外,根据实际情况补偿。(四)房屋等建(构)筑物的拆迁补偿安置按市、县有关规定执行。(五)对征地范围已确定、自征地调查开始之日起栽种的青苗和其他附着物、搭建的房屋等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由所有权人自行清除。第九条建设占用国有场圃土地的,参照本实施细则相应的地类补偿标准给予补偿。第十条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划入财政部门土地补偿

6、专户,由财政部门将选择货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给个人;将选择参加土地换社保的被征地农民的不低于70%的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和全部的安置补助费,划入同级财政部门在银行设立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将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给个人;将剩余的土地补偿安置费用等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第5页共5页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没有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权拒绝交地;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不得拖延交地。第十一条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安置费,纳入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专户

7、,由乡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必须用于解决历史遗留的被征地农民的生活问题,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生产和公益性事业,不得挪作他用。第十二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用地面积以县、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土地变更调查年12月31日数据为基数。被征地农民人数的确定以参加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的人口为基数,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数据库。各县区(开发区、园区、新城)政府(管委会)在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农用地台帐时,可结合本地情况,适当调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农用地台帐各相关基数,建立适合本地实际的人均农用地台帐。第十三条国家工作人员在征地补偿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

8、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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