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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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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许可办事指南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8月30日发布BSZN-014400—2016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许可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建立的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辖区范围内的企业内部强制检定授权。二、审批条件(一)新办(首次)、到期复查的准予批准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有独立建制,其负责人应当有法人代表的委托人,能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2.在申请开展的项目上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计量管理能力;3.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基、标准装置和配套设备;4.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
2、的计量检定人员和计量管理人员;5.有能保证申请开展的项目正常进行的工作环境和设施;6.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二)依申请变更准予批准的条件扩项准予批准的条件为:(1)拟扩充项目的考核项目表;(2)相关的资料(如《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计量检定证书、校准证书和计量检定、校准、检测人员资质证件以及所依据的技术规范等复印件)。(三)补证的准予批准条件申请人应在市级媒体(如《临沧日报》),刊登《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或《专项计量授权证书》遗失公告。(四)依申请注销的准予批准条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需要终止所承担的授
3、权项目的工作,应当提前6个月向授权的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书面申请。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受理地点:临沧市临翔区沧江北路1号办事窗口:临沧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41号质监窗口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四、申请材料3承担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许可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材料形式要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建立的计量检定机构授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建立的计量检定机构辖区范围内的企业内部强制检定授权新办扩项到期复查补证依申请注销新办到期复查补证1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申请书原件1纸
4、质按规定填写完整√√2计量授权申请书3按规定填写完整√√3机构依法设立的文件副本复印件1纸质√√√√4机构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副本复印件1纸质√√5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副本复印件1纸质√√√6考核项目表B1—检定项目原件1纸质及电子文本按规定填写完整√√√7考核项目表B2—校准项目原件1纸质及电子文本按规定填写完整√√√8考核项目表B3—商品量/商品包装计量检验项目原件1纸质及电子文本按规定填写完整√√√9考核项目表B4—型式评价项目原件1纸质及电子文本按规定填写完整√√√10考核项目表B5—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项目原件1纸质
5、及电子文本按规定填写完整√√√11考核规范与管理体系文件对照检查表原件1纸质及电子文本按规定填写完整√√12证书报告签发人员一览表原件1纸质及电子文本按规定填写完整√√√13证书报告签发人员考核记录原件1纸质及电子文本按规定填写完整√√√14质量手册原件1纸质√√√15程序文件目录原件1纸质√√16已参加的计量比对和(或)能力验证活动目录及结果原件1纸质√√17《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原件1纸质√18《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1纸质√√√19相关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20承担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许可补证申请及其证明材料原件1纸质遗失
6、声明应在市级媒体发布(如《临沧日报》)√√321终止所承担的授权项目的工作的书面申请原件2纸质√注:1.5、6、7、8、9项根据所申请授权项目情况选择;2.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五、审批时限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5个工作日(现场考核时间和申请单位整改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六、审批收费计量授权考核费,每个机构1000元,50项以上(不含50项),每增加1项加收70元,每个机构最高不超过3500元。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审批结果:《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或《专项计量授权证书》送达方式:直接领取临沧市临翔区
7、沧江北路1号临沧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41号质监窗口八、咨询及监督渠道咨询电话:0883-2122664、2154267。监督电话:0883-2154263咨询及投诉地址:临沧市临翔区沧江北路1号临沧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41号质监窗口九、相关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下载地址:http://www.lc12365.gov.cn/服务大厅--计量监督--表格下载(办事指南)直接领取:受理窗口网上服务大厅地址:http://zwfw.yn.gov.cn/lcs/project(临沧市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3附件办事流程示意图图1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8、任务授权许可办事流程示意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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