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员抚恤金发放办事完整版

残疾人员抚恤金发放办事完整版

ID:31529799

大小:59.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1-12

残疾人员抚恤金发放办事完整版_第1页
残疾人员抚恤金发放办事完整版_第2页
残疾人员抚恤金发放办事完整版_第3页
残疾人员抚恤金发放办事完整版_第4页
残疾人员抚恤金发放办事完整版_第5页
资源描述:

《残疾人员抚恤金发放办事完整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残疾人员抚恤金发放办事指南(完整版)BSZN-052037—2017云南省西畴县民政局2017年7月21日发布-4--4-残疾人员抚恤金发放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西畴县辖区内的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二、办理依据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五条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残疾抚恤金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  因工作需要继续服现役的残疾军人,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发给残疾抚恤金。  第二十六条 残疾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职工平均工

2、资水平确定。残疾抚恤金的标准以及一级至十级残疾军人享受残疾抚恤金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依靠残疾抚恤金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军人,可以增发残疾抚恤金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予以补助,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2、《民政部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伤残人员从被批准残疾等级评定后的第二个月起,由发给其伤残证件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规定予以抚恤。伤残人员抚恤关系转移的,其当年的抚恤金由部队或者迁出地的民政部门负责发给,从第二年起由迁入地民政部门按当地标准发给。三

3、、实施机关本许可实施机关为西畴县民政局。四、审批条件1.新办(1)予以批准的条件:(a)《残疾证》(原件,复印件1份)(b)档案材料 (复印件1份)(c)《云南省评定、调整伤残等级审批表》(复印件1份)(d)抚恤关系转移审批表(复印件1份)(g)身份证和户口薄(复印件1份)五、受理地点受理地点:西畴县民政局五楼优抚安置股时间:早上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地址:西洒镇金玉路31号(西畴南方电网城区营业厅旁边)交通方式:1、市内可乘公交车塘房丫口到(供销社下车)县委塘房丫口(农业银行

4、下车)县委2、市内可乘公交车塘房丫口到(供销社下车)县一中塘房丫口(农业银行下车)县一中六、申请材料表1新办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提交材料名称份数要求依据-4-序号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1《云南省评定、调整伤残等级审批表》□原件■复印件纸质材料,应采用A4纸,左侧装订。1份2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3《残疾证》■原件■复印件1份4抚恤关系转移审批表□原件■复印件1份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七、审批时限受理时限:按年度统计审批八、审批收费收费项目:不收费。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十、中

5、介服务(无)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十二、资质资格(无)十三、审批流程(一)申请1.提交方式(1)窗口提交。地址:西畴县民政局五楼优抚安置股。(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31号)。(2)网络提交。http://www.xzsp.ynws.gov.cn,—站点切换(西畴县)—办事指南—部门窗口—民政局2.提交时间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网络提交:时间不限。(二)受理民政局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作出决定。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其发送《受理情况

6、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15日内向其发送《补正材料通知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考核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委托有关机构组织考核,受委托的机构组织考核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编制和上报考核报告(采用书面确认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编制和上报考核报告)。现场考核时间和申请单位整改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四)审批发证西畴县民政局在15个工

7、作日内对考核报告进行审核,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十四、审批服务(一)咨询方式1.窗口咨询。地址: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31号-4-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6-76264093.网络咨询。http://www.xzsp.ynws.gov.cn(二)咨询回复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的到回复。(三)办理进程查询申请人可通过http://www.xzsp.ynws.gov.cn,—站点切换(西畴县)—办事指南—部门窗口—民政局查

8、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四)获取办理结果由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通知村委会审批人员,再由村委会通知当事人。(五)监督投诉窗口投诉:西畴县民政局优抚安置股;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31号。电话投诉:(0876)7622633。网上投诉:http://www.xzsp.ynws.gov.cn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西畴县民政局优抚安置股;通讯地址: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31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