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有限公司

人保寿险有限公司

ID:31528812

大小:454.00 KB

页数:17页

时间:2019-01-12

人保寿险有限公司_第1页
人保寿险有限公司_第2页
人保寿险有限公司_第3页
人保寿险有限公司_第4页
人保寿险有限公司_第5页
资源描述:

《人保寿险有限公司》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人保寿险无忧一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目录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1.您与我们的合同4.5保单贷款7.您需要了解的重要术语1.1合同构成4.6合同效力的恢复7.1意外伤害1.2合同成立与生效4.7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7.2周岁7.3全残2.您获得的保障5.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7.4毒品2.1基本保险金额5.1受益人7.5酒后驾驶2.2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5.2保险事故通知7.6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2.3保险期间5.3保险金申请7.7无有效行驶证2.4保险责任5.4保险金的给付7.8战争2.5

2、责任免除5.5诉讼时效7.9军事冲突7.10暴乱3.您的义务6.您需要关注的其他事项7.11现金价值3.1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6.1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7.12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3.2保险费的交纳6.2投保范围7.13遗传性疾病6.3年龄错误7.14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4.您对本合同拥有的权利6.4未还款项7.15利息4.1犹豫期6.5地址变更7.16我们认可的医院4.2合同内容变更6.6失踪处理7.17重大疾病4.3宽限期6.7争议处理7.18特定疾病4.4保险费的自动垫交条款特别提示本条款特别提示有助于您理解条

3、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您拥有的重要权利²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利益………………………………………………………2.4²签收保单后15日内您可以要求退还保险费…………………………………………………….4.1²您有保险费自动垫交的权利………………………………………………………………………4.4²您有保单贷款的权利………………………………………………………………………………4.5²在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解除合同…………………………………………………………………4.7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²对某些情形造成的保险事故,我们

4、不承担保险责任……………………………………………2.5²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3.1²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3.2²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4.7²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5.2²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7人保寿险无忧一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

5、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您与我们的合同1.1合同构成人保寿险无忧一生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条款、保险单、所附的投保单及相关文件、有关的声明、批注单及其他约定书构成。若上述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本公司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印件的效力与正本相同。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印件的内容与正本不同,则以正本为准。1.2合同成立与生效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本合同成立、我们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为本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交纳

6、日均以该日期计算。2您获得的保障2.1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单上载明。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2.2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2.3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我们开始承担保险责任。2.4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

7、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疾病,初次被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见7.17)(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见7.1)或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疾病,初次被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特定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疾病,初次被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见7.18)(一种或多种),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

8、金,本合同继续有效。特定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1次为限,给付金额最高为人民币10万元。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见7.2)之前身故或全残(见7.3),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后,自本合同生效(或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