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1508034
大小:57.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9-01-12
《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细则.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细则(2013年10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吸引更多国内外优秀博士来校从事高水平的科研工作,促进我校学科建设和发展,加强学术交流,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进程,进一步规范我校博士后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文件及《博士后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章博士后工作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二条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管全国博士后工作,下设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博管会),负责制定全国博士后管理工作的政策、规
2、章、规划,并组织实施。第三条全国博管会下设中国博士后基金会,负责全国博士后工作日常管理、评估、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等工作。第四条省级地方政府人事部门负责管理本地区博士后工作,承担本地区的博士后设站申报、博士后流动站评估、博士后人员进出站手续办理等相关事宜。第五条学校由主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主管博士后工作,校人事处下设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博管办),全面负责全校博士后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博士后流动站的建站申报,9博士后流动站评估,博士后国际交流,博士后进出站手续办理,博士后在站日常管理等。第六条各流动站负责本站博士后发展规划、招收计划的制定,博士后考核、
3、流动站评估等工作。设流动站负责人和干事各1人。第三章博士后流动站的设立及评估第七条流动站的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博士后工作发展规划,定期组织开展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工作,一般每两年开展一次,由全国博管会集中受理申请与审批,具体申请时间和增设规模由全国博管会确定。第八条申请设立流动站的学科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如下:具有授予博士学位的学科、专业和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并已培养出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着高水平的科研项目,科研工作处于国内前列;具备必要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并能为
4、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第九条流动站评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设有流动站评估制度:博士后流动站评估分新设站评估和综合评估两种,对新设立的博士后流动站在设站满3年时开展新设站评估,评估结果分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对设站3年以上的流动站每5年开展一次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9个等级。对评估不合格的流动站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不具备继续开展博士后工作条件的,将予以撤销。流动站评估数据主要来自三个方面:博士后管理信息系统采集、公共数据采集、流动站填报。第四章博士后的招收第十条我校招收博士后的基本条件。年龄在40岁以下,已获
5、博士学位,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有较强的科研潜力、扎实的理论基础、明确的科研方向和初步的科研成果。申请者必须保证能够全时全职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第十一条各流动站负责对申请者身份、学历,科研能力,学术水平进行审核认定,并通过答辩考核的形式择优招收。第十二条博士后招收分以下类型:(1)流动站自主招收。含统招统分、在职人员、外籍博士后3个类型。其中统招统分博士后通过评审分三个档次进行招收,不同档次人员,学校给予不同力度的经费支持。(2)工作站联合招收。含企业博士后和企业项目博士后2个类型。第十三条我校各流动站(一级学科)及在一级学科内有
6、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二级学科)均可招收博士后。第十四条凡在我校有博士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均可在本学科范围内招收博士后。第十五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申请人不得进入授予其博士学位的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与工作站联合招收的企业博士后除外)。第十六条9企业博士后和企业项目博士后的人选主要由工作站(或企业)选拔,流动站有责任指派合作导师或其他专家参与选拔考核,考核通过后要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保证质量、共同受益的原则签订《联合培养博士后协议书》。博士后进出站材料送工作站所在省份主管部门审批。第五章博士后在站管理第十七条博士后按国家和学校规定
7、的程序进站后,学校与之签订《博士后研究人员聘用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工作目标、违约处罚等事项。第十八条博士后进站2个月之内应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由流动站组织进行,并留存原始材料备查。第十九条统招统分博士后在站工作时间原则上为两年,进站满24个月后,学校不再承担各项费用。提前完成课题研究并自愿提前出站者,经合作导师、流动站同意,可以提前办理出站,但总体在站时间不得少于21个月。第二十条博士后出国。博士后在站期间,根据研究项目需要,经合作导师、流动站同意,可以到国外开展合作研究、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进行短期学术交流,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如研究工作确需超过3个
8、月时限,需由博士后提出书面申请,经合作导师和流动站签字同意,报送校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