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0】83号

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0】83号

ID:31321688

大小:60.75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9-01-08

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0】83号_第1页
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0】83号_第2页
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0】83号_第3页
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0】83号_第4页
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0】83号_第5页
资源描述:

《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0】83号》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0)83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已经第13届12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O—O年十一刀十口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木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冃的管理,合理控制T程造价,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本级财政性资金(以下简称市财政资金),是指纳入市本级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并用于基本建设项冃投资的资金,包括

2、:(-)财政预算内资金;(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政性资金。第三条使用市财政资金的项目按资金来源划分为市财政投资项目和市财政补贴项目。市财政投资项目包括采用直接投资、资木金注入方式建设的项目,市财政补贴项目包括以投资补助、贴息的方式使用市财政资金建设的项目。第四条使用市财政资金的项目按性质划分为非经营性投资项目和经营性投资项目。对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主要采取直接投资、投资补助的方式投入;对经营性投资项目主耍采取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贴息的方式投入。采用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形成的股权属于国有股权,由市有关部门、国有资产

3、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机构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第五条使用市财政资金的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乡规划,符合土地使用、资源利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规定。第六条市发展改革部门是负责使用市财政资金项目审批、管理、监督的投资主管部门。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分别承担使用市财政资金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第二章项目审批第七条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当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审查初步设计及概算。市财政补贴项目应当审批资金申请报告。使用市财政资金超过3000万元,且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的市财政补贴项目,按市财政投资项目进行管理。第八条市财政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设

4、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并向市投资主管部门申请项目立项。第九条项目建议书应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编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二)项口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建设标准等建设方案;(三)估算总投资、资金來源及依据;(四)选址建议及建设用地规模;(五)按要求必须具备的其他内容。第十条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符合资质耍求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市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第十一条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编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的全称及工程咨

5、询资格证书编号;(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及编制原则、项目建设预期达到的目标、可行性研究工作范围及编制过程简述;(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意义;(四)建设条件与选址;(五)设计方案;(六)公用工程(水、电、气、通信、道路等);(七)节能分析;(A)环境影响分析;(九)消防和劳动安全;(十)机构设置、劳动定员和人员培训;(十一)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十二)项目招标内容,包括招标组织方式、招标方式、招标范围;(I-三)估算总投资与资金筹措;(十卩打经济影响分析及社会影响分析;(十五)结论和建议。第十二条项II建设单位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一)环保部

6、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二)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三)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四)节能评估审查部门出具的节能评估意见(不需进彳亍节能专项评估的项目除外);(五)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第十三条估算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不含1000万元)的市财政投资项目,仅需编报项目建议书(视同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3000万元以下(不含3000万元)的市财政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可合并报批,仅需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第十四条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依照经批准的

7、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和建设规模进行初步设计及编制概算。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第十五条交通、水利、供水、排水等专业的市财政投资项目初步设计由交通、水务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其他市财政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第十六条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概算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批准的概算不得高于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初步设计概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