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相关问题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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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相关问题探析  摘要:检察机关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在域外是普遍现象。新民事诉讼法的修订意味着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的正式确立。通过基本涵义和特征的论述,本文首先对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的内涵和外延做出界定。在此基础上介绍了我国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的探索和确立过程,并对该制度的几个基础问题提出了解决建议。本文最后对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的具体制度的构建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检察机关;公共利益;民事公益诉讼  中图分类号:D92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596(2013)11-0034-

2、03  一、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的内涵和基本特征  公益诉讼是指“国家、社会组织或公民个人以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对侵犯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院依法审理,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回复社会公共利益的诉讼制度”。①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则指检察机关代表公共利益,以原告身份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  与传统的民事诉讼相比,公益诉讼的独有特征非常明显。公益性是公益诉讼的首要特征,检察机关只能出于维护公共利益的目的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其次,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裁判效力具有扩张性。与普通的民事裁判的效力不同,公益诉讼案件裁判效

3、力对未参与诉讼的不特定的社会公众也有约束力。再次,公益诉讼具有法律预防功能。公益诉讼的要旨在于8“阐明法律,为私人和公共机构未来的行为提供指引”。  二、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探索和确立  我国1954年《检察院组织法》曾有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类似规定。对于关乎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民事案件,检察机关有权依据该法第四条提起或参与诉讼。该法同时还对检察机关提起诉讼或参与诉讼的程序进行了原则规定。后在修订过程中予以删除。由于公共利益保护立法“盲区”的存在,近年来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环境污染加剧、损害消费者权益等公益违

4、法现象日益严重。建立和完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成为理论和实务界的共同呼声,并成为历次修法的讨论热点。为保护国有资产,河南方城县人民检察院于1997年首次以原告身份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此案胜诉后,被誉为我国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第一案”。“方城案”的胜诉在全国范围内引起轰动,引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强烈反响,很多检察机关纷纷效仿。最高人民检察院各地检察机关为保护国有资产提起公益诉讼也鼓励和支持态度,并于2002年专门下发通知,对各级检察机关依法保护国有资产作出要求。据统计,“1997年至2007年间,河南各级检察机关民行检察部门

5、依法提起或支持公益诉讼案件538件,其中支持起诉296件,直接起诉242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66亿元。”②  依据2012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经法律授权的有关机关、社会团体就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至此,民事公益诉讼在我国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有了正式的法律依据。  三、检察机关提起诉讼几个前提问题的处理8  (一)诉讼地位问题  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检察机关可作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适格主体已无争议,但对检察机关的具体诉讼地位的认识仍

6、然不一致。从全国各地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实践来看,检察机关在民事公益诉讼中的诉讼地位主要有公诉机关和原告两种身份。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应以原告身份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理由如下:  首先,检察机关作为原告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已经不再具有理论瓶颈。传统的民事诉讼法理论采取严格的“当事人适格理论”,要求原告必须具有“诉的利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但随着股东代表诉讼理论、公共信托理论等的产生,传统的“当事人适格理论”已被现代民事诉讼法理论和实践突破。当事人只需符合形式“适格”条件就能以原告身份提起诉讼,不再要求必须与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

7、系。“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和公共利益,作为法定诉讼担当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是完全符合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的。”③  其次,依据诉讼法基本原理,检察机关不宜以公诉机关名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检察机关以公诉机关的名义提起诉讼,其代表的是国家,体现的是国家意志。而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检察机关虽然代表公共利益,但其范围必定有限,多数国家设置公益诉讼意在保护广大弱势群体的利益,检察机关只能代表一定群体的意志,并非国家利益。  (二)传统刑事公诉权与民事公益起诉权的关系问题8  就本质而言,检察机关代表国家

8、利益或公共利益提起的诉讼均可称为公诉,因为两者都是基于公民权利向国家权力的让渡,充当的都是诉讼担当人的角色。根据诉权的内容和性质的不同,检察机关的公诉权分为刑事公诉和民事公诉。因此,民事公益起诉权与刑事公诉权应该是并列关系,都是检察机关的基本职权。  (三)法律监督权与民事公益起诉权的关系问题  根据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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