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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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问题研究  摘要: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频发不断挑战着国人的极限,因此如何处理好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成为政府面临的重大难题之一。本文拟从此类问题产生原因、适用法律等方面进行分析,进而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食品药品;原因;法律适用;监管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舌尖上的中国》记录了我国南北各地不同美食的一角,并让我们看到了百姓舌尖上幸福的美好。同时苏丹红、瘦肉精、地沟油、三聚氰胺奶粉、毒胶囊等等一系列被曝光出来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却也在刺激着国人敏感又脆弱的神经。在百姓对"今天吃什么"感到恐慌无助的同时也产生对政府

2、深深的不信任,所以,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大问题了。  一、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频发原因分析  (一)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利"字当头,法律意识淡薄9  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一般是共同犯罪,而且犯罪分子分工明确,形成一条完整的商业链。马克思关于资本有句名言: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长期以来,食品药品领域往往守法成本高于违法成本,正是一个"利"字将这

3、些食品药品经营者连接在了一起。不易察觉、隐蔽性高是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普遍特点,也正因此很多生产经营者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只要自己藏得深肯定不会被发现,就算发现只要交交罚款就能了事。并且实践中就算构成犯罪,也都是以企业破产,财产不足以赔偿受害人为终结,很多生产经营者出来后仍是一条"好汉",不足以让以盈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者感到真正的压力。在现今的中国,食品药品安全监督责任普遍被公众认为是政府的职责,但是实际上,食品药品生产是良心的事业,只有企业严格自律才能从根本上减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不明,监管缺位  

4、媒体曝光、政府查处、然后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是我国现在处理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模式。很多事件的发生并非一个突发事件,相关部门未能进行有效监督才使得所谓的行业"潜规则"盛行多年。目前我国对外正式公布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有13个之多,包括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等。但是众多监管部门在职责上存在交叉重叠,造成监管责任不清,最后演变成大家都要管,大家都能管,出事后谁也不管的地步。以三聚氰胺事件为例,理论上说,奶粉中掺入三聚氢胺是生产环节上的问题,也就是说该由质监部门负责;但当消费者反映奶粉导致肾结石时,调查机关却是卫生部

5、,准确地讲,这样的调查方式是完全符合规章制度的;但是能够在第一时间减少毒奶粉危害的不是卫生部门,也不是质监部门,而是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工商部门。这样的处理方式导致的结果就是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不能在短时间内解决,查处时间、流程长及查处过程复杂,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一降再降,消费者渐渐对本土企业失去信心。9  (三)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不公开,检验检测标准不完善  信息爆炸时代,媒体、网络在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与此同时也不能排除信息传播者本身对信息的误解,导致在不断地传播过程中产生信息不客观、不准确,使公众被不必要的谣言和

6、虚假信息危害。消费者对于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有完全的知情权,政府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者有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向消费者公开的职责。单个个体的消费者与生产经营者相比是处于弱势地位的,事后处罚对消费者来说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真实及时完备的信息披露对消费者购买食品药品有有效的指导作用。  湖南周光成私炼"黑猪油"事件被曝光后,长沙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对扣押的1000斤猪油进行抽样检验,实行了最严格的"全检",猪油内的水分、酸价、过氧化值、铅、砷、铜、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及致命病菌等含量均达到标准要求,各项指标均检验为合格。这一结果是对我国现有的

7、检验检疫标准的质疑。现代食品药品工业在科技进步下不断创新,然而检测手段和方法受限,可能在当时表现为符合安全标准,但其是否有风险,短期内无法显现。  (四)法律法规不健全,法制宣传不深入9  《食品安全法》中的食品安全涉及到生产、加工、运输、储藏、销售等各个流转环节,而我国《刑法》只侧重于对生产、销售的规制;食品安全犯罪目前归类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中,然而此类犯罪不仅侵犯了国家对食品安全的监管秩序,更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危害了社会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因果关系很难确定,举证非常困难。实践中,因个体差异耐受性

8、不同,有毒有害食品伪劣药品对人体生命健康的危害后果可能不会立刻显现,更无法确定是否存在隐性的长期的危害后果......消费者民事索赔相当困难,可以说我们现在的法律法规是重打不重赔。以《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为例,该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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