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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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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建和谐企业工作制度一、指导思想以党的精神和中国工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县委精神和“十二五”发展战略定位的总体要求,围绕“建设新,迈向现代化”的奋斗目标,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科学发展为宗旨,努力建设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生态文明、社会和谐、人民安康的新。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企业经营者、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使广大劳动者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谋企业科学持续发展之策。坚持协调发展。着力平衡劳动关系各方利益,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科学健康发展有机统一起来,使广大职工不仅成为创建活动的参与者,更成为创建活动的受益者。坚持突出重点。
2、把保障职工的劳动经济利益和民主管理权利、推进企业科学发展作为创建活动的重点,真实反映企业劳动关系的现状。坚持循序渐进。把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贯穿于创建活动的全过程,由点到面、逐步推进,不断提高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程度。坚持动态评估。推行“四率”年检制度,通过年检实现动态评估,不断提升企业与职工和谐度,提高创建活动的生命力。第9页共9页三、创建目标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和调结构、促发展的总目标,继续积极引导各类企业参与创建活动,力争再用3年时间使全县规模以上企业80%以上达到县和谐企业的创建标准,并从中每年评选10家县模范和谐企业。四、评选标准(一)县和
3、谐企业的评选标准和谐企业是经济效益、职工权益、社会责任、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统一。主要应达到如下标准:1.注重企业发展(1)企业管理比较规范,守法经营,公共形象较好。(2)企业经济效益良好,保持适当的发展速度,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2.注重职工利益(3)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企业依法与全部职工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依法招用城乡劳动者,不使用童工,建立用工登记备查制度。(4)企业依法建立工资收入内部分配制度和工资增长机制,实行以工资集体协商为主要形式的工资共决机制。认真执行企业工资指导线,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第9页共9页(5)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没有瞒报、漏报、欠
4、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6)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职工劳动保护措施。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连续2年安全指标未超过有关规定。(7)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通过正当手段和合法途径依法调处劳资纠纷。3.注重民主管理(8)工会组织健全,活动正常,依法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9)依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以职代会和职工权益公开为主要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4.注重企业文化(10)具有较先进的企业经营理念和正确的企业价值观念。(11)建立职工培训制度,按规定提足用好职工教育经费,创造必要条件,培育创新型企业、学习型班组、
5、智能型职工。5.注重社会责任(12)企业能自觉地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13)支持社会慈善事业,积极参与爱心帮困送温暖等活动,对本企业内部困难职工实施救助。6.注重环境建设第9页共9页(14)重视企业的环境建设,厂容厂貌较好,为职工的工作和生活营造良好的环境。(15)企业自觉承担环保责任,注重节能减排,环保设施比较完善。(二)已获“县和谐企业”称号单位的年检复查标准企业效益实现率、职工权益保障率、企业对职工满意率、职工对企业信任率(详见附件),综合测评得分超过80分。(三)县模范和谐企业的评选标准县模范和谐企业在已获和谐企业称号的单位中评选产生。标准为:企业效益实现
6、率、职工权益保障率、企业对职工满意率、职工对企业信任率(详见附件),综合测评得分超过95分。在评选或年检复查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出现重大伤亡或职业病事故;出现违法违纪案件;发生重大污染事件;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于95%,社会保险参保率低于95%;未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因企业违法导致劳资纠纷引发集体上访;未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缴拨工会经费。五、申报评审县和谐企业、模范和谐企业每年申报评审1次,已获“和谐企业”称号的每年年检复核1次,其程序如下:(一)申报第9页共9页县各级和谐企业“四率”年检复核在每年初进行,县和谐企业和模范和谐企业在每年一季度进行申报。1.申报县和谐企业的为我
7、县境内各类企业,申报县模范和谐企业的为已命名的各级和谐企业。2.申报县和谐企业或模范和谐企业均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职工综合满意率达到85%以上的方可申报。3.各企业对照和谐企业和模范和谐企业的标准进行自评,已获和谐企业称号的对照“四率”年检标准进行自查,符合条件者上报所在镇、系统(总)工会。4.申报县和谐企业或模范和谐企业,由各镇、系统(总)工会征求所在地党政意见后集中申报县创建和谐企业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民管法工部)。(二)考评和谐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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