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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1-05
《澄清对“舆论审判”的几点误解》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澄清对“舆论审判”的几点误解我认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看法整体是正确的。对“舆论审判”(mediatrail),各国都把它作为一个对独立审判有重大影响的重要问题进行立法规制,然而,这也很容易成为执法、司法机关侵犯新闻自由、拒绝舆论监督的理由,特别是认为法官以外的所有人对案件的任何评论都是“舆论审判”。为此,应当对舆论审判的几个重要问题予以澄清。第一,“舆论审判”只针对法院,而不针对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舆论审判的本质是不能因为民众的激情影响法院的公正裁判。《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4条第一项确认了司法独立原则。规定:“所有的人在法庭和裁判所前一律平等。在判定对任何人
2、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或确定他在一件诉讼案中的权利和义务时,人人有资格由一个依法设立的合格的、独立的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的和公开的审讯。”而舆论可能因为民众并没有亲历案件而发表不理性的意见,法官在审判前通过舆论对案件情况和定性的公众意见的了解,容易造成不是根据理性的法庭审判取得的证据来裁判,而是根据媒体的情绪化的甚至于可能是不准确、不全面、不真实的情况进行判断,也有可能在量刑问题上不综合考虑案件中各方的利益,而是根据民众的激情要求对被告人作出不适当的严惩或者宽宥。第8页共8页而公安、检察机关则不同,它是代表国家追诉犯罪的政治性机构,当然应当遵守政治活动而不是中立的司法活动的规
3、律,在程序正当的前提下,当然应当考虑民众要求打击犯罪、维护公正的呼声,二者还各自在其内部实行实行“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统一指挥”的一体化工作机制,在上下级关系上遵从上命下从的行政领导体制,在遵守某些特殊工作规律(有特殊保密规定和工作要求,如美国司法部在其《与媒体关系指南》1-7.540要求:“关于个人的以前的犯罪记录的公开在调查或者审判中,司法部人员不能公开被告人或者以前有犯罪的人的犯罪记录。”)的同时,当然也要象其他行政机关一样接受媒体监督。因为它们不是最终的、中立的裁判机关,对其不存在所谓舆论审判问题。美国司法部在其《与媒体关系指南》中还特别指出“此指南之内容没有阻碍信
4、息自由法(FOIA)规定的公众了解司法部的信息之意。”而法院的审判,则适用另外的规则。第二,法院不能通过限制媒体报道和评论,而只能通过程序的自我完善防止舆论审判基于言论自由是民主社会其他一切自由的前提基础,限制公民和媒体对司法审判的报道和评论是缺乏足够依据的;媒体和公民可以传播、报道、评论审判;为了让公开审判可以满足“想来多少就来多少的公民”的旁听要求,对公开审理案件应当在三无的前提下(无声音、无特殊刺激的光亮、无大幅度的移动)对社会进行现场直播。这是公民言论自由的要求,是国际准则的要求。第8页共8页审前信息的秘密性不能限制犯罪嫌疑人的言论自由权。这一情况在《关于媒体与司法
5、马德里准则》中没有明示,但这是《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关于言论自由与新闻出版自由的当然要求,根据国际公约中被追诉人权利也可以推断出来。犯罪嫌疑人对于过度的强制措施和虐待行为都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这些媒体是可以报道的。由于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自由会见记者的权利要受到一定的限制,但是,应当允许其通过律师和家属将其自由的言论传达给媒体,犯罪嫌疑人这方面的权利,应当通过保障其律师辩护权、与家属的会见权来实现。立法应当明确这种权利。至于普通公民、媒体记者、人大代表,他们对案件当然都有评论权。根据《媒体与司法关系的马德里准则》规定,“媒体的权利和责任是收集和调查公共信息,对司法管
6、理加以评论。”媒体有权“在不妨害无罪推定原则的前提下,对审理前、审理中和审理后的案件加以评论。”“媒体自由是表达自由的一部分,是民主社会实行法治的基础。法官的责任是承认和实现言论自由,适用法律时作有利于言论自由的解释。只能根据《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明示授权才能对媒体自由予以限制。”第11条规定:“既使对规则规定的权利加以限制,也只能以尽可能最低的程度和最短的时间,可以用较低限度的方法达到目的时,不能使用较高限度的方法。”“规则只是规定了言论自由的最低标准,它并不妨碍更高标准的确立。”这也是很多国家的通行做法。当然,司法可以通过自我的程序完善来尽可能避免媒体的影响,如
7、:挑选陪审员时排除受到影响的陪审员、改变管辖、封闭陪审团、在被告人同意的情况下推迟审判时间以等民众激情冷却、确实舆论审判而不公正的案件重新审理等。第8页共8页第三,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应当主动对媒体通报或者公开有关司法信息《马德里规则》在《附录·实施的策略》中指出:“法官应当接受有关处理媒体事务的规定。应当鼓励法官提供牵涉到公共事务的案件的判决书的简写本或者以其他形式向媒体提供信息。尽管对于法官回答媒体的问题可以通过立法作出合理的规定,但法官不应当被禁止回答公众提出的与司法有关的问题。上述规定可以就法官与媒体交流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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