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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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衡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 依据名称、颁布机关和实施日期处罚条款内容违法行为处罚量化标准并罚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1年2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七十三条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

2、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1)无证经营的药品正规渠道购进且未涉及假劣药品的;(2)生产(配制)的药品已申请新增生产(配制)范围并获得药品注册批件,但未经批准即组织药品生产(用于验证的试生产产品除外),其生产条件及过程符合药品生产有关规定,所生产的药品符合法定质量标准,并能积极配合调查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药品货值金额3倍以上4倍以下的罚款:(1)无证生产(配制)、经营的药品,没有或不符合法定检验标准要求,但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2)无证生产(配制)的药品,且生产(配制)条件和过程严重不符合药品生产

3、有关规定的;(3)无证经营药品,非正规渠道购进,经处理后重犯的。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药品货值金额4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1)拒绝、逃避监督检查或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2)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的;(3)无证生产(配制)、经营的药品,属于特殊管理药品、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4)所生产(配制)、经营的药品已造成人员伤害后果或可能导致严重社会危害后果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第七十四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

4、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生产、销售假药的。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1)生产、销售的假药,不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2)有证据证明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3)药品经营企业所销售的药品及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是从合法渠道购进的,且不知道所销售或使用的药品是假药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药品货值金额3倍以上4倍以下的罚款:(1)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生产(配制)、经营、使用的假药为中药饮片(医疗用毒性药品

5、除外),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2)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所生产(配制)、销售的药品为假药仍继续生产、销售的;(3)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且不含有对人体有毒有害物质,未造成危害后果的;(4)通过补充检验方法检验定性为假药的;(5)属于生物制品、血液制品,未造成危害后果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药品货值金额4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1)拒绝、逃避监督检查或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2)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的;(3)以毒、麻、精、放

6、药品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药品的;(4)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5)非法渠道购进假药的;(6)违反规定,擅自委托或者接受委托生产假药的;(7)生产、销售的假药已造成人员伤害后果或导致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8)生产、销售的假药是用于赈灾,或者治疗突发性传染病的。依据名称、颁布机关和实施日期处罚条款内容违法行为处罚量化标准并罚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1年2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七十五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

7、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生产、销售劣药的。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药品货值金额1倍以上1.5倍以下的罚款:(1)生产、销售的劣药,未造成危害后果的;(2)有证据证明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3)检出的不合格项目为性状、可见异物、崩解时限、溶出度、有关物质、PH值、溶液的颜色等项目,且不合格项目对人体用药安全未造成危害的;(4)药品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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