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内涵外延研讨论文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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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权内涵外延研讨论文物权内涵外延研讨论文物权内涵外延研讨论文物权内涵外延研讨论文物权内涵外延研讨论文物权内涵外延研讨论文物权内涵外延研讨论文物权内涵外延研讨论文物权内涵外延研讨论文物权内涵外延研讨论文物权内涵外延研讨论文物权内涵外延研讨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绝对权与相对权;物权绝对性与物权相对性;“物权属于绝对权”与“物权具有绝对性”是不同的两个命题;结语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相对权的权利人只能向特定的义务人主张权利、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继承权等属于绝对权、通说谓人格权、物权、继承权为绝对权,债权为相对

2、权、绝对权和相对权的划分几乎成为法学界的定论、物权绝对性、物权乃是得要求世界上所有之人,就其标的物之支配状态应予尊重之权利、物权相对性、物权绝对性的产生与存在还具有特殊的社会环境和特殊的工具性的目的、所有权的绝对性,一方面是针对公权,另一方面是针对私权、物权属于绝对权的命题,仅仅是从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上对物权所做的分类等,具体请详见。  摘要:在我国民法学界,人们往往将绝对性与绝对权,相对性与相对权相等同,将“物权属于绝对权”与“物权具有绝对性”相混淆,导致了逻辑上的混乱,造成了理论上的错误。实际上,“物权属于绝对

3、权”与“物权具有绝对性”是不同的两个命题,不能混淆。  关键词:物权性质;绝对权;绝对性;相对权;相对性  一、绝对权与相对权  关于绝对权和相对权的划分,在许多著名学者的论著中均不难见到,例如:佟柔先生认为:“依据权利人可以对抗的义务人的范围,民事权利可以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绝对权是指义务人不确定、权利人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行为即可实现的权利,如所有权、人身权。由于绝对权的权利人可以向一切人主张权利,可以对抗他以外的任何人,因此又称为对世权。相对权是指义务人为特定人,权利人必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才能实现的权

4、利,如债权。由于相对权的权利人只能向特定的义务人主张权利,他对抗的是特定的义务人,因此又称为对人权。”有学者认为:“私权以其效力所及之范围为标准而分类,可分为绝对权及相对权。绝对权者,对于一般人请求其不作为之权利也。举凡人格权、身份权、物权、准物权及元体财产权皆属之。有此权利者,得请求一般人不得侵害其权利,而其特色,则在义务人之不一定,与权利本质在于不行为。相对权者,对于特定人请求其为一定行为之权利也。例如债权是。有此权利者,不仅得请求特定人不侵害其权利,并得请求其为该权利内容之行为,而其特色,则在义务人为一定,与

5、权利本质在请求为一定行为。虽然,在从来区别绝对权及相对权者,多谓绝对权乃一般人负有不得侵害其权利之义务之权利,故称前者为对世权,后者为对人权。不知纵属相对权,一般人亦负有不得侵害其权利之义务,此种区别,殊欠充实。”有学者认为:“民事权利依权利人对抗义务人的范围,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绝对权是指义务人为不确定的一般人的权利,权利人可以向一切人主张权利,因而又称对世权。绝对权的权利人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行为即可实现其权利,如所有权、人身权均属绝对权;相对权是指义务人为特定人的权利,权利人只能请求特定人为一定行为,因而

6、又称为对世权。相对人的权利只有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才能实现其权利,债权是典型的相对权。”有学者认为:“依权利的效力范围为标准,可分为绝对权与相对权。绝对权,是指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行为即可实现,并可以对抗不特定人的权利。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继承权等属于绝对权。”也有学者认为:“权利效力所及之范围,谓为权利内容之法律上之力所得对抗之人范围也。基于此范围,普通分为绝对权与相对权。绝对权有谓之为对抗一般人之权利,而相对权为对抗特定人之权利。有谓相对权为要求特定人之行为或不行为之权利,绝对权为要求一般人不行为之权

7、利。亦有称之为对世权与对人权。通说谓人格权、物权、继承权为绝对权,债权为相对权。”有学者认为:“以效力所及的范围为标准,可分为绝对权与相对权。所谓绝对权,指得对一切人主张的权利。又称对世权。所谓相对权,指仅得对特定人主张的权利。又称对人权。”有学者认为:“权利以其效力所及的范围为标准,可分为绝对权与相对权。绝对权指对于一般人请求不作为的权利,如人格权、身份权、物权等。有此权利者,得请求一般人不得侵害其权利,故又称对世权。相对权指对于特定人请求其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如债权。有此权利者,不仅得请求特定人不得侵害其权利,并

8、得请求其为该权利内容的行为,故又称为对世权。”有学者认为:“依权利效力所及之范围,可分为绝对权与相对权:绝对权系指,在不违反法律及不侵犯第三人权利的情形下,权利人可要求每个人均尊重其权利,并得向任何人主张。支配权皆是绝对权,如物之所有权。故物之所有权人在其所有物遭无权占有或侵夺时,得索回其物,并可对任何影响其享用所有权者(台湾地区民法第767条)。相对权系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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