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描述:《xx乡2017年度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XX乡2017年度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17)3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精准脱贫摘帽标准及认定程序的通知》(X政办发〔2017〕43号)、《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省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X扶领发(2017)10号)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工作的通知》(X扶领发(2017〕62号)的要求,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2017年度贫困户脱贫摘帽认定工作,确保真脱贫
2、、脱真贫,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任务严格按照贫困户脱贫摘帽标准,通过公开、民主的认定程序,在细致调查贫困户家庭状况的基础上,确定2017年脱贫的贫困户名单,向社会公告,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识“脱贫”。二'脱贫标准贫困户脱贫摘帽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和“八有一超”(有稳定收入来源且吃穿不愁,有住房保障,有基本医疗保障,有义务教育保障,有安全饮水,有路通村屯,有电用,有电视看,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标准执行。三、认定程序从2017年11月10日起,至12月10日止,用一
3、个月时间开展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工作。按以下认定程序执行:(-)村民小组《屯)初选。以村民小组(屯)为单位,由驻村工作队员和村“两委”干部组织村民小组(屯)长、群众代表等商议,对照脱贫标准,分析村民小组(屯)所有贫困户达标情况,研究提出2017年脱贫户初步名单并报所属行政村审核。《二)行政村审核上报初步名单。驻村工作队员和村“两委”干部组织有关村民小组(屯)长、群众代表商议,审核确定本行政村2017年脱贫户初步名单,并上报乡人民政府。《三)核验工作队入户核验。乡攻坚办根据各村(社区)上报的2017年脱贫户初步名单,组织脱贫摘帽核验工作队(由县乡干部、
4、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组成),分成若干个核验工作小组(每个小组至少2名队员),与帮扶联系人共同入户核验。达到脱贫摘帽标准的贫困户,由核验工作队员填写《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附件11),并由户主(或户主委托的家庭成员)、帮扶联系人、核验工作队员共同签名确认。同时,逐项对照该户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的《贫困户信息对照采集表》信息,采集该户2017年变化的信息。《四》村民小组《屯)评议。由驻村工作队员和村“两委”干部组织评议代表5—7人[由联系村民小组(屯)的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屯)长、住村民小组(屯)退休干部、老党员、妇女代表等组成]
5、召开评议会,根据入户核验确认的《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内容和贫困户有关情况,对照贫困户脱贫标准逐户进行评议,确定本村民小组(屯)2017年计划任务脱贫户初选名单(附件5),在《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上填写评议意见,并将《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及两份初选名单上报所属行政村。〈五)行政村评议。由驻村工作队员和村“两委”干部组织评议代表7—11人[由村“两委”干部、各有关村民小组(屯)长、住村退休干部、村里德高望重的老人、老党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女代表、村教师等组成]召开评议会,根据各村民小组(屯)上报的《贫困户脱贫
6、摘帽“双认定”验收表》内容和贫困户有关情况,对照贫困户脱贫标准逐户进行评议,确定本行政村2017年计划任务脱贫户初选名单、奋斗目标脱贫户(不含计划任务脱贫户)初选名单,并在《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上填写评议意见。(六》行政村公示。行政村将评议确定的脱贫户初选名单(附件6)在村民小组(屯)村民活动相对集中的地方公示2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驻村工作队负责调查核实。公示期满,将公示无异议和虽有异议但调查核实不属实的2017年计划任务脱贫户初审名单(附件7)、《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上报乡人民政府。《七》乡级审核公示。乡攻坚办组织有关人员
7、对行政村上报的计划任务脱贫户、奋斗目标脱贫户(不含计划任务脱贫户)初审名单进行审核后,以乡人民政府名义在各自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示3天(附件8)o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乡攻坚办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和虽有异议但调查核实不属实的贫困户,乡人民政府在《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将2017年计划任务脱贫户审核名单(附件9)、《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八〉县级审定公告。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XX乡脱贫户名单并下发年度贫困户脱贫摘帽批复文件后,各村(社区)要及时将脱贫户名单在各自行政村公
8、告5天(附件10)。同时,对审定的脱贫户,组织扶贫信息员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
显示全部收起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