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3912876
大小:431.00 KB
页数:39页
时间:2018-07-24
《东兴2017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东兴市2017年度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精准脱贫摘帽标准及认定程序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41号)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扶领办发〔2017〕60号)文件要求,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2017年度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工作,确保真脱贫、脱真贫,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任务严格按照贫困户脱贫摘帽标准,通过公开、民主的认定程序,在细致调查贫困户家庭状况的基础上,确定2017年脱贫的贫困户名单,向社会公告,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
2、系统中标识“脱贫”。二、脱贫标准贫困户脱贫摘帽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和“八有一超”(有稳定收入来源且吃穿不愁,有住房保障,有基本医疗保障,有义务教育保障,有安全饮水,有路通村屯,有电用,有电视看,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标准执行。三、时间节点根据自治区的统一安排,从2017年11月10日起,至12月10日止,用一个月时间开展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工作。—39—我市工作推进按以下时间节点执行:(一)2017年11月9日前,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完成市级工作实施方案。(二)2017年1
3、1月10日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召开工作部署会议。2017年11月6日,我市已经安排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全市驻村工作队员共同参加了全区2017年贫困户脱贫“双认定”工作动员暨脱贫攻坚大督查情况通报电视电话会议,将课件印发各镇村要求组织开展培训,本次市级不再另外安排培训。(三)2017年11月10日,各镇要安排各自所辖村村民小组完成2017年脱贫户初步名单,并上报行政村审核。(四)2017年11月11日,行政村审核上报初步名单。(五)2017年11月20日前,各镇组织工作队开展入户核验。(六)2017年11月21—22日,开展村民小组评议。(
4、七)2017年11月23—24日,开展行政村评议。(八)2017年11月26日前,完成行政村公示。(九)2017年11月27—11月30日,完成镇审核公示。(十)2017年12月5日前,完成市级审定公告,组织各镇完成系统标示。(十一)2017年12月6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审定的脱贫户数和人数上报防城港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四、认定程序—39—(一)村民小组(屯)初选。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由驻村工作队员和村“两委”干部组织村民小组长、群众代表等商议,对照脱贫标准,分析村民小组所有贫困户达标情况,研究提出2017年脱贫户初步名单并报所属行政村审核
5、。(二)行政村审核上报初步名单。驻村工作队员和村“两委”干部组织有关村民小组(屯)长、群众代表商议,审核确定本行政村2017年脱贫户初步名单,并上报镇人民政府。(三)核验工作队入户核验。镇根据行政村上报的2017年脱贫户初步名单,组织脱贫摘帽核验工作队(由市镇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组成),分成若干个核验工作小组(每个小组至少2名队员),与帮扶联系人共同入户核验。达到脱贫摘帽标准的贫困户,由核验工作队员填写《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附件15),并由户主(或户主委托的家庭成员)、帮扶联系人、核验工作队员共同签名确认。同时,逐项对照
6、该户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的《贫困户信息对照采集表》信息,采集该户2017年变化的信息。(四)村民小组(屯)评议。由驻村工作队员和村“两委”干部组织评议代表5—7人[由联系村民小组的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住村民小组退休干部、老党员、妇女代表等组成]召开评议会,根据入户核验确认的《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内容和贫困户有关情况,对照贫困户脱贫标准逐户进行评议,确定本村民小组2017年计划任务脱贫户初选名单(附件—39—6)、奋斗目标脱贫户(不含计划任务脱贫户)初选名单(附件7),在《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上填写评议意见,并将
7、《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及两份初选名单上报所属行政村。(五)行政村评议。由驻村工作队员和村“两委”干部组织评议代表7—11人[由村“两委”干部、各有关村民小组(屯)长、住村退休干部、村里德高望重的老人、老党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女代表、村教师等组成]召开评议会,根据各村民小组(屯)上报的《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内容和贫困户有关情况,对照贫困户脱贫标准逐户进行评议,确定本行政村2017年计划任务脱贫户初选名单、奋斗目标脱贫户(不含计划任务脱贫户)初选名单,并在《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上填写评议意见。(六)行
8、政村公示。行政村将评议确定的脱贫户初选名单(附件9)在村民小组(屯)村民活动相对集中的地方公示2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驻村工作队负责调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