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0501470
大小:146.50 KB
页数:25页
时间:2018-12-30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小磨香油小作坊操作指导规范(试行)》等9项规范的通知(陕食药监发〔2017〕96号).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陕西省小磨香油小作坊操作指导 规范(试行) 1.依据及范围 1.1为了进一步规范小磨香油生产加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制定本指导规范。 1.2本指导规范适用以芝麻为原料,生产加工小磨香油的小作坊。 2.基本工艺流程 筛选→漂洗→炒籽→扬烟→磨浆→兑浆搅油→震荡摇油、撇油→沉淀→灌装 3.主要设备器具 3.1有完好的原料处理设备、烘炒设备、磨浆设备、摇油设备、沉淀过滤设备、包装设备、称量设备及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 3.2容器具应当无毒无害,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
2、使用盛装化学物质的和不易清洗的容器。 3.3设备容器应保持清洁,应定期用开水清洗消毒。 3.4应定期对加工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4.加工场所 4.1加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4.2加工场所布局合理,并与生活场所有效隔离,加工场所不得饲养家畜、家禽,并配备防蝇、防虫、防鼠等设施。 4.3加工区墙壁表面光洁,无脱落,并符合相关要求;门窗应采用防锈、易清洗的密封框架。 4.4加工区布局合理,符合生产加工流程要求,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要保持原料及成品油存放相对独立并远离火源。加工区的污
3、水、废弃物要及时清除。 4.5加工区的照明设施应安装防护罩,应配备必要的通风设施。烘炒间应有强制排烟设施。 5.个人卫生 5.1员工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期间患有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性)、活动性肺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家卫计委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品加工。 5.2接触食品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得配戴饰物、染指甲、喷洒香水。 6.生产要求 6.1筛选:清除芝麻中的杂质,选取颗粒饱满、无霉烂变质的芝麻。
4、6.2漂洗:用清水漂洗芝麻,去除细小的杂质和灰尘。将芝麻浸泡1-2小时,让芝麻吃透水分,再将芝麻捞出沥干。 6.3炒籽:开始用大火,翻炒20分钟左右,至芝麻外表鼓起,改用文火炒10分钟左右,炒籽期间不断搅动芝麻,使其受热均匀,炒至芝麻呈深棕红色,用手捻即可出油,牙咬酥脆均匀、生熟一致之际,往炒锅内泼入芝麻量10%左右的水,促使芝麻迅速放烟,再文火继续炒约3分钟,芝麻水烟排净后出锅。要严格控制炒籽时间和温度,防止焦化导致小磨香油苯并芘超标。炒制设备的加煤口与进出料口应有效隔离。 6.4扬烟:出锅的芝麻要立即散热,降低温度,扬去烟尘、焦
5、末和碎皮。 6.5磨浆:将炒酥吹净的芝麻用石磨研磨成芝麻浆汁,石磨的转速以30转/分钟为宜,浆汁磨得愈细愈好。 6.6兑浆搅油:将磨好的芝麻浆汁倒入摇油锅中,浆汁温度不能低于40℃,分3-4次加入相当于浆汁重70%-80%的开水(水温在90℃-100℃)。第一次加入总水量的60%,搅拌20分钟左右至浆汁均匀,搅拌温度不得低于70℃;第二次加入总水量的20%,搅拌10-20分钟,温度约为60℃,此时部分油开始浮出;第三次加入总水量的15%,搅拌约10分钟,温度保持在50℃左右,这时大部分油浮出浆汁表面;最后一次加水(俗称“定浆”)需凭
6、经验调节,搅拌约10分钟,此时开始撇油。 6.7震荡摇油、撇油:以每分钟30次左右的频率在摇油锅中小幅震荡,每50分钟撇油一次,至摇油、撇油完成。 6.8沉淀:将刚撇出的芝麻油(通常称为“毛油”)存入储存罐,静置沉淀10天左右。要定期清理储存罐底部沉淀物,减少对小磨香油的污染。 6.9灌装:灌装前应对小磨香油的色泽、气味、滋味等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进行灌装。盛装容器必须使用食品级材料,标识应标明食品名称、配料、小作坊名称、许可证号、生产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7.贮存与销售 7.1产品贮存场所应阴凉、清洁、卫生、通风
7、、干燥。 7.2产品销售必须执行“一票通”制度,相关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一年。 7.3产品运输车辆、工具必须干净、整洁,并有防雨、防污染措施。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 8.质量控制 8.1采购原料应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如实记录原辅料、相关产品采购时间、名称、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应当采购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8.2采购的原料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采购记录完善并可追溯,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一年。 8.3原料应单独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的物品混合存放。 8.4生产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
8、水标准。 8.5生产中不得使用其他原料、植物油、香精香料、食品添加剂。 8.6塑料管道、容器具应为食品级,防止塑化剂超标。 8.7小磨香油小作坊应配合监管部门完成产品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