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豆腐小作坊操作指导规范(试行)》等10项规范的通知.doc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豆腐小作坊操作指导规范(试行)》等10项规范的通知.doc

ID:30501428

大小:165.00 KB

页数:28页

时间:2018-12-30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豆腐小作坊操作指导规范(试行)》等10项规范的通知.doc_第1页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豆腐小作坊操作指导规范(试行)》等10项规范的通知.doc_第2页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豆腐小作坊操作指导规范(试行)》等10项规范的通知.doc_第3页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豆腐小作坊操作指导规范(试行)》等10项规范的通知.doc_第4页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豆腐小作坊操作指导规范(试行)》等10项规范的通知.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豆腐小作坊操作指导规范(试行)》等10项规范的通知.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陕西省豆腐小作坊操作指导规范(试行)   1.依据及范围   1.1为了进一步规范豆腐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制定本指导规范。   1.2本指导规范适用于以大豆或杂豆为原料,生产加工豆腐的小作坊。   1.3生产加工豆腐皮、豆腐干、豆腐卷等小作坊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2.基本工艺流程   选豆→清洗→浸泡→制浆(磨浆、滤浆、煮浆)→凝固(点浆)→压制(成型)→包装。   3.主要设备器具   3.1有完好的原料处理设备、制浆设备、蒸煮设备、成型设备、包装设施、称量工具等。 

2、  3.2容器具应当无毒无害,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盛装化学物质的和不易清洗的容器。   3.3设备容器应保持清洁,使用前后应进行清洗消毒。   3.4应定期对加工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4.加工场所   4.1加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4.2加工场所布局合理,并与生活场所有效隔离,加工场所不得饲养家畜、家禽,并配备防蝇、防虫、防鼠等设施。   4.3加工区墙壁表面光洁,无脱落,并符合相关要求;门窗应采用防锈、易清洗的密封框架。   4.4加工区布局合理,符合生产加工流程要求,并便于卫生管理

3、和清洗、消毒,加工区的污水、废弃物要及时清除。   4.5加工区的照明设施应安装防护罩,应配备必要的通风设施。煮浆(点浆)间应有强制排气设施。   5.个人卫生   5.1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体检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期间患有传染性疾病,不得从事食品加工。   5.2接触食品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得化妆、配戴饰物、染指甲、喷洒香水。   6.生产要求   6.1选豆。选取符合要求的豆子,去除杂质,剔去虫蛀、霉变的豆子。   6.2清洗。选用的豆子应清洗干净,淘洗2~3遍,将漂浮的杂物去除。   6.

4、3浸泡。泡豆用水量应达到豆子重量的2倍以上,浸泡充分,再淘洗豆粒2~3遍。   6.4制浆。   6.4.1磨浆滤浆。将泡好的豆子加3倍左右的水倒进磨浆机进行研磨、过滤2~3遍。   6.4.2煮浆。把研磨过滤好的生浆放在煮浆容器里,浆煮温度约80?C-90?C时,可加入消泡剂(消泡剂最大加入量0.05g/kg干豆)。然后将浆煮熟。   6.5凝固(点浆)。往煮好的豆浆中可加入适量食品级凝固剂,如食用氯化镁、硫酸钙(食用石膏)、葡萄糖酸内酯等,搅匀数分钟后,豆浆凝结成豆腐花。   6.6压制(成型)。将豆腐花凝结约30分钟,盛入已

5、铺好包布的容器里,盛满后用包布将豆腐花包起盖上板,压制成型。   6.7包装。包装材料必须使用食品级材料,包装标识应标明食品名称、配料、小作坊名称、许可证号、生产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7.贮存与销售   7.1产品贮存场所应阴凉、清洁、卫生、通风良好。   7.2产品销售必须执行“一票通”制度,相关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一年。   7.3产品运输车辆、工具必须干净、整洁,并有防雨、防污染措施。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   8.质量控制   8.1原料采购。   8.1采购原料应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如实记录原辅料、相关产品采

6、购时间、名称、数量、供货者及联系方式。纳入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应当采购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8.2采购的原料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采购记录完善并可追溯,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一年。   8.3原料应单独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的物品混合存放。   8.4不得使用变质的或超过保质期的原辅料及食品添加剂。   8.5生产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   8.6严禁使用工业石膏、工业氯化镁、碱性橙II、碱性嫩黄染色、硼砂、乌洛托品、吊白块;严禁违规使用滑石粉、二甲基黄,二乙基黄等工业原料加工豆腐及制品。   8.7豆腐小作坊应配合监管

7、部门完成产品监督抽检,并保留抽样凭证。   附件2:   陕西省粉条小作坊操作指导规范(试行)   1.依据及范围   1.1为了进一步规范粉条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制定本指导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以鲜薯或薯类淀粉为原料,生产加工粉条的小作坊。   1.3生产加工粉丝、粉带、湿粉等小作坊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2.基本工艺流程   原料(选薯)→清洗→粉碎打浆→过滤→沉淀→晾晒→打浆糊和粉→成型(漏粉条)→低温冷却→晾晒(烘干)→成型(打捆)→包装。   3.主要设

8、备器具   3.1有完好的原料处理设备、制浆设备、过滤设施、沉淀设施、煮炼设备、成型设备、包装设施、称量工具等。   3.2容器具应当无毒无害,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不得使用盛装化学物质的和不易清洗的容器。   3.3设备容器应保持清洁,使用前后应进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