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_期_留_学_工_作_政_策_汇_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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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资料.为你而备近期留学工作政策汇编目录一、国家文件1、《海关对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购买免税国产汽车管理办法》署监二[1992]1678号(1)2、《关于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有关问题的通知》财资字[1992]279号(2)3、《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公安部、外交部第74号令(3)4、《关于调整外国文教专家工资的通知》外专发[2000]14号(7)5、《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的意见》人发[2000]63号(9)6、《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办法》人发[2001]7号(11)7、《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与管理办

2、法》人发[2001]33号 (13)8、《关于鼓励海外留学人员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的若干意见》人发[2001]49号(16)9、《关于人事部与地方人民政府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的意见》人发[2002]84号(19)10、《关于转发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等部门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3]11号(21)11、关于印发《开展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45号(23)12、关于印发《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字[2005]15号(26)13、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在留学人

3、才引进工作中界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25号(30)二、江苏省文件14、《关于加强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苏发[1999]19号(32)15、《江苏省非教育系统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暂行办法》苏人通[1999]24号(36)16、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苏政发[1999]70号(40)17、关于印发《江苏省引进优秀人才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人通[1999]280号(44)18、《江苏省鼓励留学人员回国投资创业的若干规定》苏外经贸资[2004]146号(47)19、关于印发《江苏省留学

4、人员回国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苏人发[2005]6号(49)三、南京市文件20、《关于做好我市经济建设重点人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宁人字[1999]126号(51)21、关于印发《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子女在参加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时给予照顾录取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教字[2000]46号、宁人字[2000]83号专业资料.为你而备(54)22、《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引进海外留学人员和智力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宁政发[2001]133号(56)23、关于印发《南京市引进优秀人才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宁人字[2002]149号(62)24、《市政府关于鼓励在宁设立科技研发机构

5、若干政策的意见》宁政发[2002]278号(65)25、市政府批转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宁科研、创业和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06]25号(67)附:常见问题解答(72)海关对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购买免税国产汽车管理办法署监二[1992]1678号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购买个人自用免税国产汽车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和现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注册学习毕(结)业和进修(包括出国进修、合作研究)期限在1年以上回国工作购买免税国

6、产汽车的留学人员。第三条上述人员购买免税国产汽车,应事先由本人到所在地海关(下称备案地海关)申请办理免税手续,并向海关交验下列证件及证明文件(正本):1.本人有效护照;2.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人员证明》;3.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留证明;4.聘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5.进境时经海关签章的有效申报单证;6.备案地海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第四条海关验核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单证文件,对符合条件者签发《回国人员购买国产汽车准购单》(下称《准购单》),予以注册备案。第五条申请人持海关签发的《准购单》直接到汽车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设在备案海关所在地的销售门市部)购车,生

7、产厂家凭申请人所持的《准购单》和海关通知,按免税外汇价格计价供货。并定期向海关报告销售情况,报请办理核销结案手续。第六条上述人员购买的免税国产汽车,视同免税进口车辆,海关监管年限为6年。从提货之日起两年内不得过户转让。免税车辆在海关监管年限内过户转让,车辆所有人须事先报经海关批准并补税。第七条经海关批准过户转让的车辆,交通部门凭海关出具的证明,办理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的过户转让手续。新车主须补缴车辆购置附加费。第八条购买免税国产汽车的上述人员,每年应主动将其车辆报海关进行年审。其免税车辆已满监管年限,应向海关申请办理解除管理手续。第九条在海关监管年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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