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小餐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食药监发〔2017〕18号)【2017-08-01实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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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省小餐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规范小餐饮经营行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小餐饮食品经营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省小餐饮经营登记和监督管理进行指导。   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小餐饮经营登记和监督管理进行指导。   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对小餐饮食品经营活动实施登记和

2、监督管理。   第三条小餐饮,是指达不到国家规定的食品经营许可条件,有固定经营场所,符合餐饮服务基本特征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午托及家庭托餐纳入小餐饮登记管理。   小餐饮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小餐饮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四条小餐饮经营者应当加强诚信自律。鼓励小餐饮经营者逐步规范提高标准,达到食品经营许可条件后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二章 登记管理  

3、 第五条小餐饮实行登记管理,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核发《小餐饮经营登记证》。小餐饮经营者必须取得《小餐饮经营登记证》后方可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   第六条《小餐饮经营登记证》有效期为5年。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式样,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印制,印制工本费应纳入县级食品安全经费预算。   第七条《小餐饮经营登记证》应当载明登记证号、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人)、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发证机关(加盖公章)、投诉举报电话、发证日期、有效期限等内容。   第八条小餐饮食品经营活动,应当符合以下条

4、件:   (一)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场所远离污染源;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圈养、宰杀畜禽类动物;   (二)配备有效的冷藏、洗涤、消毒、排烟、防蝇、防尘、防鼠、存放垃圾或者废弃物等容器、设施;   (三)制售冷食类食品应有达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专间或专用操作场所;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小餐饮申请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   (三)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材料;   (四)主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项目和生产设施设备相关材料或影像资料;   (五)法律、法

5、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办法,对申请人提出的小餐饮经营登记申请分别做出以下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小餐饮经营登记证,或者依法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接收申请的原因;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应当对更正内容签章确认;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

6、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申请事项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做出受理决定。   第十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审核申请人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提交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做出受理决定后,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在20日内予以登记并颁发《小餐饮经营登记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以书面形式告知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对于已办结的小餐饮经营登记事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

7、将有关登记材料及时归档。   第十五条《小餐饮经营登记证》有效期到期需要延续的,应当在到期30日前提出申请。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按照新申请《小餐饮经营登记证》办理。   停止经营活动的,应当向为其办理登记手续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销登记。   第十六条原登记部门收到延续申请后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重点对原登记的经营场所、布局流程、卫生设施等是否有变化,以及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及时办理延续换证,原登记证号不变。   第十七条申请延续《小餐饮经营登记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延续申请

8、书;   (二)原登记证复印件;   (三)原登记证的经营场所、布局流程、卫生设施等内容有变化或者无变化的说明材料。   第十八条小餐饮经营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登记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必要时原发证部门应当以申请变更内容为重点进行审核。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准予变更的,颁发新的《小餐饮经营登记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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