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0160194
大小:111.08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12-27
《广州市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广州市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997-12-20:0来源:法律教育网 【大 中 小】【我要纠错】发文单位:广州市政府发布日期:1997-12-2执行日期:1997-12-2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发布<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地字〔1996〕23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是指专门用于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维护建设,促进城市经济发展,优化城市居民生活环境的财政性专项资金。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城市”,是指按国
2、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县级市的城区、建制镇。 二、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 第四条 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包括 (一)列入财政预算支出的专项拨款; (二)按国家规定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三)按国家规定征收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 (四)按广州市人民政府穗府〔1996〕109号文件有关规定收取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 (五)按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规定收取的市政公用设施有偿使用费; (六)按国家规定征收的超标排污费和城市水资源费; (七)城建借款、城建周转金; (八)法律、法规、允许各级人民政府筹集的其他用于城市维护建设资金。 三、城市维护建设
3、资金的使用范围 第五条 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包括: 1、市政工程设施:城市的道路、桥涵、下水道、排水、防洪堤坝、公共污水处理等设施; 2、园林绿化设施:公园、苗圃、植物园、公共绿地(不含居民住宅小区配套绿地)、绿篱等设施; 3、公共环境卫生设施:公共厕所、粪便垃圾清运和处理、街道保洁等设施; 4、其他公共设施:城市园林界内的一般文物、公共消防、城市路灯、交通标志等设施; 5、城市公管房屋按“以租养房”的原则进行维修,对确有困难的,酌情补助;对中小学校舍危房维修酌情补助 (二)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在保证上述各项设施得
4、到正常维护的情况下,也可以用于有关城市公共设施建设投资。 第六条 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不得用于城市公共交通、供水、煤气、市政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等单位的财务开支。 四、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管理 第七条 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负责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筹集、分配、监督管理。 第八条 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收支,一律实行财政专项预算管理;财政部门将城建预算外收入统一纳入“城建专户”储存,并根据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有关指标,统一编制城建预算内外资金收支计划。 第九条 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管理要坚持先收后用、量入为出、专款专用以及先维护后建设
5、的原则。 第十条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编制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年度收支总预算。 (一)对于人员经费等支出预算,由各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事业单位按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编制年度支出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经同级财政部门汇总及核定后纳入城市维护费年度计划安排。 (二)对于城建大中维修专项工程,由各专业主管部门向同级城建主管部门报项目计划,由各级城建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在财力建设编制年度专项工程维护明细计划。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城建专项工程投资项目预、结算。在人员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财政部门应参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论证、初步设计、招投标(含标底审定)等工作。
6、凡是使用城建资金的工程项目,应按照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施工招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2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财政部门按算预算及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项时,应将款直接拨至用款单位。 (三)市本级的城市维护费支出计划由市财政局与市建委联合下达给城建口有关部门。安排给区、县级市的城市维护费补助计划由市财政局、市建委联合下达。 (四)市本级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固定资产投资,由各专业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建议,送市建委审核、综合平衡,经市计委、市财政局审定纳入市年度城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报审定后纳入市年度城建固定资产投资、报市政府、市人大审批。市财政局根据市下达的年度城建固定资
7、产投资计划,按照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第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要对由城建资金解决人员经费的城建主管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定员定额制度,控制人员经费,监督其执行财务制度。 所有使用城建资金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预算、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制度,按同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全面上报单位的年度预算、决算报表,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强化预算管理。 第十二条 各专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杜绝铺张浪费,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十三条 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年终结余可以结转下年度继
8、续使用。 第十四条 各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