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管理办法总则

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管理办法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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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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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和集团的质量、安全管理理念,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操作规程。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为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能顺利达到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对于执法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方案施工偷工减料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项目部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的处罚。第二章处罚条例第一节基本规定第三条材料验收(包括土建、安装、装饰等材料)1、材料(必须是有质量保证的正规厂家除甲方指定厂家外)进场前必须先向现场监理、公司材料部报验厂家资质及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装饰工程及电气安装等材料必须提供样品),资料及样品(样品的材料及颜色要建设单位确认

2、)报验审批通过后才能大批量购买材料进场,在施工期间如施工单位擅自替换不合格材料或使用与设计不符的材料者,项目监理组人员未及时发现或者发现以后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的,给予监理工程师500元罚款(与月度检查发现一致时,取较重处罚),并给予施工单位5000-10000元罚款且必须将不合格材料清场,如在施工单位材料进场时材料部人员未进行材料确认及认价(如钢材等主材必须确认当期价格)造成不合格材料使用到工程中的,对材料部相关人员处以500元-1000元罚款,或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在材料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施工单位偷工减料或不按规范及设计要求施工的单位,现场监理

3、及材料部人员有权停止施工并按照相关制度处罚施工单位,2、项目监理组工程师及材料部人员如发现材料及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而不予制止或隐瞒事实的,一经发现对其当事人视情节予以通报或罚款100元-500元。第四条施工样板及过程质量管理1、重要工序或分项工程未做施工样板就大面积施工,已做施工样板但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开始大面积施工,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的。对主管监理工程师处罚500元。2、施工样板监理初验合格后报请工程部及相关部门验收两次仍不合格的。视情节给予监理罚款300元。3、未认真审核施工单位试验计划和报验资料,造成工程实体试验资料欠缺,严重影响分项工程、分部工程

4、验收的,罚款监理部300元,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监理承担。4、对重要专项及专业工程,无施工方案、补报或未按规定权限审批就擅自开工的;总监罚款300元,监理工程师罚款100元。5、对无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旁站方案等重要监理文件或编制不及时的;总监罚款300元,监理工程师罚款100元。7、未严格执行旁站监理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罚款200元。6、受到施工单位举报并经查实,对在施工质量验收过程中存在吃拿卡要等情形报公司行政办按照公司处罚程序处理。第一条现场成品保护措施不到位,项目部没有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的,给予项目监理部罚款1000元,项目经理500元。第二条各类表、台

5、帐、周报、月报、文件、工程联系单等,必须按制度规定或要求及时上报;如因无申报内容或其它原因而不能按时上报时,应主动沟通并说明情况;否则,每延误一次就给予责任人50-500元罚款,补报的同时还应承担由此导致的后果。第三条工程开工后,施工单位不按照监理要求配齐安全员、质检员等五大员的,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连续督促2次以上还未配备人员的施工单位不予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第四条工程部、公司组织例行检查时,如工程部、施工单位不积极配合,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款。第五条严格按图施工(包括建筑物定位、高程、楼层放线等),严禁擅自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

6、经济损失,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六条所有钢材(只限九钢、八钢、宝钢三家钢厂的材料)、水泥、砂、砌块等材料到现场均要有产品合格证并做复试报告,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谁用谁负责,须待材料部、监理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并要签字生效,否则承担一切经济损失。第一条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需按工程部要求制作实体样板,样板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没有样板擅自施工,给予2000元/次的处罚。第二条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否则给予100~200元/次的罚款。第三条现场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切实做到工完场清,否则将给予

7、500/次的罚款。第四条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均填写好对应的表格,上交监理审核。对于三检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施工单位,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500~1000元的处罚,对于屡教不改的施工单位将予以5000-10000元重罚或解除合同关系,对于重要工序没有实行“三检”制度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施工单位承担一切责任。第五条施工单位的质检员必须积极配合监理单位、工程部组织验收工作。对于第一次报验不合格,给予下发《整改通知》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进行报验直到验收合格。第二次报验不合格,处施工单位1000~2000元罚款;累计超过三次(

8、含第三次)报验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处以200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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