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股票发行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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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中外股票发行审核制度论中外股票发行审核制度论中外股票发行审核制度论中外股票发行审核制度论中外股票发行审核制度摘要:股票发行审核制度主要有注册制与核准制两种。在中国,股票发行一直实行核准制。而在英、美、日等资本市场比较发达的国家则多实行注册制。关键词:发行;审核;审批制;核准制;注册制所谓股票发行制度是指发行股票过程中的一系列规范化程序和要求,包括了发行审核制度、发行定价制度以及与之相关的信息披露制度。从本质上看,它是指支配股票发行行为和由此产生的各种经济利益的规则体系。股票发行审核制度,是指为保护投资人权益,证券监

2、管机构依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对股票发行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同意发行人发行股票的一种法律制度。它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有着重要的影响,是整个资本市场制度建设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由于每个国家的经济体制和证券监管体制不同,进而股票的发行审核制度也有所不同。一、中国股票发行的审核制(一)审批制我国在证券法颁布以前对股票发行采用的是审批制。所谓审批制,也就是实行一种严格的实质管理:即股票发行不仅要满足信息公开的各项条件,而且还要通过在计划指标前提下严格的实质性审查,其本质是一种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模式。2001年3

3、月份以前的行政审批制有如下特点:(1)额度管理。由证监会和国家计委制定全国股票发行总额度,然后把总额度按条块分配给各地方政府和中央部委。(2)两级审批。证券发行企业首先向其所在地地方政府或主管中央部委提交额度申请,后者在国家下达的额度规模内进行一级审批。发行申请如获批准,须报送证监会复审,形成第二级审批。(3)增量发行上市。只有新发行的社会公众股才能进入二级市场流通。(4)价格限制。基本上采用定价发行方式。虽然审批制对于控制正在形成下的证券市场的秩序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它与市场经济体制是明显不相符合的。1.实施股票发行

4、的行政审批制,有一些即使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条件的主体也不一定能获得批准发行股票的资格,这也就使发行主体在实际上处于一个不平等的地位,不利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平竞争。2.审批机关批准的标准并不是表现为明确的法律形式,审批机制也存在一定的隐蔽性,申请股票发行的主体对于自己的发行申请能否获得批准难以预期,加大了股票发行的风险。3.审批制受到外界因素影响较大,很多企业为了获得批准的股票发行额度对相关机关进行贿赂行为,而审批的过程往往又难以依法进行监督,所以在审批的过程中很容易滋生滥权以及腐败。(二)核准制我国《证券法》第10

5、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第12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有关文件。”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在股票的发行上采取了核准制。核准制意味着计划发行股票方式的结束,市场化发行股票方式的开始。前面提到的审批制主要适用于计划经济时代,采用的是计划和行政手

6、段,由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推荐股票发行上市,再由证券监管部门行使审批职能。而核准制则是拟发行股票的公司按照《股票上市发行核准程序》等规定提交申请,发行审核委员会按规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由证监会核准发行,不符合条件的不许发行,不再存在额度的限制核准制的宗旨是:经济自由与政府干预相结合,拟发行股票的公司有发行股票的自由,但证券监管机构要对股票的发行进行严格的实质审查,以提高发行质量,稳定证券市场秩序,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所谓核准制,就是指发行人在准备发行新股以前,必须向证券监管机构申报证明自己具有发行实质条件的文件,经

7、监管机构审核确定发行人具备了法律规定的实质条件以后,发行人才可以公开发行股票。核准制遵循的是实质管理原则,监管机构审核的重点在于发行人是否具备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这样可以把质量不高的公司拒于股票市场大门之外,因而对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核准程序》,2001年4月开始实行的新核准制的核准程序如下:1.受理申请文件。发行人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标准格式》制作申请文件,经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后,由主承销商推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

8、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未按规定要求制作申请文件的,不予受理。2.初审。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对发行人申请文件的合规性进行初审,并在30日内将初审意见函告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主承销商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10天内将补充完善的申请文件报至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在初审过程中,将就发行人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征求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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