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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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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判决书,买卖合同无效 本案属于标准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成功案例 更多房产案件的诉讼技巧、应诉策略、司法政策、最新判决文书等, 可登陆江苏精英律师网查看庄荣华律师发布的最新文章。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鼓民一初字第2909号 原告陈某,女,1954年生,汉族,南京工艺厂退休职工,住本市鼓楼区。 委托代理人庄荣华,江苏格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某,男,1954年生,汉族,南京石矿退休职工,住本市鼓楼区。 被告曹某,男,1978年生,汉族,南
2、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本市凤台南路。 原告陈某诉被告王某、曹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陈某委托代理人庄荣华,被告王某,被告曹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判决书,买卖合同无效 本案属于标准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成功案例 更多房产案件的诉讼技巧、应诉策略、司法政策、最新
3、判决文书等, 可登陆江苏精英律师网查看庄荣华律师发布的最新文章。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鼓民一初字第2909号 原告陈某,女,1954年生,汉族,南京工艺厂退休职工,住本市鼓楼区。 委托代理人庄荣华,江苏格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某,男,1954年生,汉族,南京石矿退休职工,住本市鼓楼区。 被告曹某,男,1978年生,汉族,南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本市凤台南路。 原告陈某诉被告王某、曹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陈某委托代理人庄荣华,被告王某,被告曹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
4、终结。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原告陈某诉称,原告与被告王某系夫妻关系。XX年夫妻双方购置了位于鼓楼区房屋,产权登记在被告王某名下,XX年初被告王某与被告曹某私下协商,利用该房屋向银行抵押贷款套取现金,双方进行虚假买卖,同时曹某也承诺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约XX0元。 XX年4月21日,被告王某在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将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出卖给被告曹某,并于同年4月2
5、3日办理了过户手续。二被告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 1、被告王某与被告曹某签订的《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无效;2、判令被告曹某将房屋抵押权涤除后,将房屋恢复原状返还给出卖人,并由二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和保全费。 被告王某对于原告主张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均无异议。被告曹某辩称,两被告的所有交易都是按照正常程序,没有伪造舞弊之处,涉案房屋登记在被告王某一人名下,两被告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合法有效,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
6、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经审理查明,原告陈某与被告王某于1982年3月8日结婚。本案讼争房屋凤凰西街系王某于XX年6月29日向案外人购买取得使用权,同年9月26日向南京市鼓楼区房产管理局办理了房改房购买手续,房屋产权登记在王某一人名下。由于王某向曹某借款,为偿还借款,二被告商议将诉争房屋过户至曹某名下,曹某用该房屋向银行抵押贷款并使用该笔贷款,王某所借欠款予以抵消。XX年4月21日,王某在未告知陈某的情况下与曹某签订买卖合同,将诉争房产出卖给曹某,房屋售价元。XX年5月,曹某以讼争房屋作为抵
7、押向交通银行南京雨花支行贷款元,XX年6月3日该笔贷款划至王某的帐户。XX年6月4日,王某将存有元贷款的存折交于曹某,曹某出具借条。同日,曹某给付王某15000元人民币,但对于该款项性质双方有争议。王某称15000元系将讼争房屋借 给曹某抵押贷款元使用的好处费;曹某称15000元系王某向其所借的借款。同年6月24日期间,曹某分十二次将元现金取走并占有使用,此后由曹某按月归还贷款。审理中,两被告均认可除元贷款外,其余XX00元房款曹某未实际支付,讼争房屋过户至被告曹某名下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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