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价合同风险分担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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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单价合同风险分担原则  XX年度村卫生室医疗风险分担补偿协议  甲方:休宁县卫生局乙方:卫生室  根据《休宁县村卫生室医疗执业风险分担统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制定以下协议:  一、资金筹集与管理  1、县卫生局承担统筹资金筹集和赔偿;在财政专户中开设分户,用于统筹资金的汇集、核拨、支付等业务。实行专户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2、XX年度全县每个实施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统筹资金总额为3000元,其中村卫生室自筹1000元、县

2、财政补助1000元、省财政补助1000元。  3、以后每年度统筹资金筹资标准为:上年度内未发生资金赔偿的村卫生室,自筹资金500元,县财政配套资金500元;发生资金赔偿的村卫生室,自筹资金1200元,县财政配套资金500元。  4、XX年以后进入卫生室的首次筹资1000元,以后每年度筹资按第三条执行。  二、资金使用与支付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1、村卫生

3、室发生医疗纠纷,经医患双方协商、第三方调解、医疗事故鉴定、人民法院裁定后,统筹资金实行分段计算分段补偿。  2、赔偿数额少于1万元的医疗纠纷,经医患双方协商,由当事村卫生室自行承担。  3、赔偿数额为1万元以上—10万元部分,经第三方调解机制或者政府认可的调解机构调解、医疗事故鉴定、人民法院裁定后,统筹资金承担60%,个人承担40%.  4、赔偿数额为10万元以上—20万元  部分,原则上经医疗事故鉴定、人民法院裁定后,统筹资金承担70%,个人承担30%。  5、赔偿数额20万元以上部分,原则上经医疗事故鉴定、人民法院裁定后,统筹资金承担80%,个人承担20%。  6、

4、统筹资金最高赔偿金20万元为封顶线。  7、统筹资金使用范围包括医疗纠纷赔偿金和在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垫付的由村卫生室承担的诉讼、鉴定等有关费用。  8、符合赔偿范围的,按照《休宁县村卫生室医疗执业风险分担统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的支付程序拨付。  三、免赔条款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统筹资金不予赔偿:  1、未按规定缴纳统筹资金的的村卫生室或村医发生的医疗纠纷。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

5、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2、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私采、滥采药品的、未经注册等非法行医造成的医疗纠纷。  3、其他被认定为不予赔偿的医疗纠纷。  四、协议解除和续订  每年10月份为下年度统筹资金续交期,由所在乡镇卫生院代收并签订协议,未按时续交统筹资金的视为自动解除协议。  本协议对应日为本年度11月1日至次年10月31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所在乡镇卫生院留存一份。乙方按时足额缴款,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休宁县村卫生室医疗执业风险分担统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为本协议的指导性文件。  甲方:乙方:  二O一四年十一月一日  单价合同结算工程量纠纷处

6、理原则研究处理原则研究  ——基于重新计量属性  引言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由于现行工程量结算办法和原则未得到发承包双方的一致共识,单价合同工程量确定纠纷频发。在单价合同中,由于重新计量造成工程量的动态变化,承包人为了得到应有补偿,以履行合同义务为由尽量争取结算工程量增加,与此同时,发包人一方为了避免因技术信息劣势而遭受损失,会将工

7、程量清单缺项等风险转嫁于承包人,从而减少最终的结算工程量。由于合同法内规定的纠纷处理原则,无法有效解决结算过程中重新计量导致的承发包双方对于结算工程量确定的分歧,亟需结合工程量清单计价原理、建筑产品市场化和过程结算的推广,确定一套适用于单价合同结算纠纷处理的原则,提高工程项目工程量结算纠纷处理效率。  1.单价合同重新计量导致工程量确定纠纷  目前,在人民法院审理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纠纷案件中,承发包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工程量问题产生争议的占有相当大比例,由于单价合同具有重新计量的属性,导致结算工程量的不确定性,同时重新计量也影响最终合同价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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