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yhhj 0001 s-2012 贵州省习水县永恒酒业有限公司 永恒和酒(配制酒)

qyhhj 0001 s-2012 贵州省习水县永恒酒业有限公司 永恒和酒(配制酒)

ID:29956474

大小:54.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2-25

qyhhj 0001 s-2012 贵州省习水县永恒酒业有限公司 永恒和酒(配制酒)_第1页
qyhhj 0001 s-2012 贵州省习水县永恒酒业有限公司 永恒和酒(配制酒)_第2页
qyhhj 0001 s-2012 贵州省习水县永恒酒业有限公司 永恒和酒(配制酒)_第3页
qyhhj 0001 s-2012 贵州省习水县永恒酒业有限公司 永恒和酒(配制酒)_第4页
qyhhj 0001 s-2012 贵州省习水县永恒酒业有限公司 永恒和酒(配制酒)_第5页
资源描述:

《qyhhj 0001 s-2012 贵州省习水县永恒酒业有限公司 永恒和酒(配制酒)》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DB52/T××××—2007贵州省习水县永恒酒业有限公司发布2012-03-10实施2012-03-10发布永恒和酒(配制酒)Q/YHHJ0001S--2012Q/YHHJ贵州省习水县永恒酒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1Q/YHHJ0001S—2012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编制。本标准由贵州省习水县永恒酒业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贵州省习水县永恒酒业有限公司批准。本标准由贵州省习水县永恒酒业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海玉。IQ/YHHJ0001S—2012永恒和酒(配制酒)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永恒和酒(配制酒)的要求、试验方法、

2、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白酒为主要原料,添加枸杞、大枣、山楂,经浸泡、过滤、贮藏、勾兑等工序制作而成的枸杞酒(配制酒)。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57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标准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通则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T5009.48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

3、法SN/T1948进出口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的测定)检验方法GB10344饮料酒标签标准GB/T10345白酒试验方法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要求3.1 原辅料要求3.1.1 原料:白酒应符合GB2757标准要求。3.1.2 辅料:枸杞、大枣、山楂等辅料应符合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规定和相应标准要求。3.1.3水质:应符合GB5749的规定。3.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见表1的规定。3Q/YHHJ0001S—2012表1 项目要求色泽和外观红褐色(或微黄)透

4、明,允许少量沉淀物。滋味、气味具有本品应有的滋味,无异味。口感微甜,具有药脂味。杂质无外来杂质。1.1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酒精度a/(%vol)40.0~52.0甲醇/(g/100ml)≤0.04铅(以pb计)/(mg/L)≤1.0锰(以Mn计)/(mg/L)≤2.0食品添加剂(甜蜜素)g/kg≤0.65a标签标示值与实测酒精度不得超过±1.0%。3.4食品添加剂3.4.1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规定。3.4.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3.5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

5、理办法》的规定。3.6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生产加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有关规定。2 试验方法2.1 感官指标将样品置于洁净透明的器皿中,在自然光下,先检查色泽、形态及异物,最后闻样品气味及品尝样品滋味。4.2理化指标酒精度按GB/T10345规定的方法检测。4.3卫生指标甲醇、铅、锰的测定按GB/T5009.48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4.4甜蜜素测定按SN/T1948规定的方法检测。4.5净含量检验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检测。3 检验规则3.1 检验分类3.1.1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3Q/YHHJ0001S—20121.1.1 出厂检验的项目包括:感官要求、酒精度

6、、净含量。产品应经逐批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1.1.2 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中3.2-3.5规定的全部项目,型式检验在下列情况下亦应进行:a)新产品试制鉴定;  b)正式投产后,如原料、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影响产品质量时;c)连续停产3个月后,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1.2 抽样1.2.1 组批:同日生产和包装,且同规格的产品为一批。1.2.2 批量:在1000瓶以下时,按2%的比例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批量在10000瓶以下时,按1%的比例抽样;10000瓶以上,按0.5%的比例抽取检验用样品

7、,抽样量不少于2L。1.3 判定规则1.3.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产品即判为合格品。1.3.2 感观要求、酒精度、净含量检验有不合格项,允许重新加倍抽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结果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即判该批产品不合格。1.3.3 卫生指标检验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的,不得复检。2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2.1 标志产品标志应符合GB7718和GB10344的规定,储运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2.2 包装2.2.1 内包装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