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9603001
大小:25.12 KB
页数:21页
时间:2018-12-21
《最高院,公民代理,合同,批复,废止》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最高院,公民代理,合同,批复,废止 篇一:最高院保证责任的几个批复 最高法院 关于保证责任的几个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上签字并承诺履行原保 证义务能否视为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过债权及认定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如何起 算等问题请示的答复 发布文号:民二他字[XX]第25号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云高法报[XX]5号《关于在保证期间内,保证人
2、在债权转让协议上签 字并承诺履行原保证义务,能否视为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过债权,从而认定保证 合同的诉讼时效从签字时起算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的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应包括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动催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3、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收或提示债权,以及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内向债权人作出承担保证责任的承诺两种 情形。请示所涉案件的保证人一个旧市配件公司于保证期间内,在所担保的债权 转让协议上签字并承诺“继续履行原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即属《担保法》第 二十六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规定精神。依照本 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的规定,自保证人个旧市配件公司承诺之日起,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故同意你院第一种意见。 此复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锦州市商业银行与锦州市华鼎工贸商行、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 区实华通信设备安装公司借款纠纷一案的复函 发布文号:民监他字[XX]第14号函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请示收悉,答复如下: 经研究,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第一种意见,即保证期间届满后,保证人如无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
5、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其他明示,仅在债权人发出的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的行为,不能成 为重新承担保证责任的依据。本院法释[1999]7号《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 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不适用于保证人。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洪绍武贺建玲债务担保一案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甘法民文(1990)9号关于洪绍武、贺建玲债务担保一案适用法律的请 示报告收悉。 经研究认为,段君于一九八七年五月一日借洪绍武人民币一千元,还款日期 为同年十月三十
6、日,贺建玲作为保证人在借据上签了名。后双方为还款日期是公 历十月三十日还是农历十月三十日发生争执,经双方协商将还款日期明确为农历 十月三十日,对此,贺建玲在场亦未提出异议。鉴于这一行为只是明确原借据的 还款日期,而未变更主体、内容和履行方式,故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第一种意见,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
7、、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即:此案不适用我院经复(1988)4号关于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未经保证人同意 达成延期还款协议后,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的批复,贺建玲作为保证人应承 担保证责任。 关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在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是否承担保证责任及如何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对 二条”司法解释有关问题的函>的答复》等问题请示的答复 [XX]民二他字第39号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甘高法[XX]176号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在诉讼时效期间,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8、同法》第81条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22条规定的,债权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保证债权 作为从权利一并转移,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二、按照《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6 条第1款的规定,主债务人诉讼时效中断,连带保证债务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