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卫妇幼〔2016〕2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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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锡卫妇幼〔2016〕23号关于转发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孕产妇新生儿危急重症服务管理和临床救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各市(县)区卫生计生局(委),各有关单位:现将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孕产妇新生儿危急重症服务管理和临床救治工作的意见》(苏卫妇幼〔2016〕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强我市孕产妇新生儿危急重症服务管理救治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9—各地要切实按照省、市关于加强孕产妇新生儿危急重症管理救治工作要求,完善辖区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

2、的预警和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机构之间的协同联动以及机构内部多科室协作机制,确保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通道畅通,救治有效。二、加快完善救治服务体系根据《江苏省省/市级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评审标准》和《江苏省省/市级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评审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计生委制定了《无锡市县区级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评审标准(试行)》和《无锡市县区级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评审标准(试行)》(见附件2、3),请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切实按照《无锡市产科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锡卫基妇〔2014〕23号

3、)要求,加快产科标准化建设并巩固建设成果,各级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要切实按照省、市级救治中心建设标准完善救治中心的软硬件建设,切实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救治能力,保障母婴安全。市卫生计生委年内将根据评审标准进行逐一评估,评估结果将纳入医院年度考核和助产技术质量评价内容。三、完善相关制度建设—9—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要切实按照《无锡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方案》、《无锡市危重孕产妇救治预案》和《无锡市危重新生儿救治预案》要求,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年内二级以上产科医院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建成率达到100%,在

4、落实儿科医生查房、危重新生儿儿科会诊制度的基础上,推进儿科医生进产房制度,加强助产技术人员新生儿复苏技术训练,人人过关,切实提高危重新生儿的救治水平。附件:1.关于加强孕产妇新生儿危急重症服务管理和临床救治工作的意见2.无锡市县区级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评审标准(试行)3.无锡市县区级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评审标准(试行)。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7月22日—9—附件2无锡市县区级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评审标准(试行)项目基本内容与要求标准分1、基础条件(80分)1.县区级二级以上医疗

5、保健机构。201.2妇产科(产科)为县区级及以上临床重点专科,产科床位≥30张,年分娩量≥1000人;开设高危孕产妇门诊,规范开展高危孕产妇筛查、干预和随诊。301.3设置独立的产科病房及产科重症监护室(MICU),开设MICU病床1-3张,具有相关综合配套及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如无独立MICU,综合ICU须具备5.1项目中所提及的孕产妇危急重症的救治能力和条件。302、组织管理(60分)2.1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及综合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后勤保障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科室主要领导

6、为成员的的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领导小组,负责院内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的组织协调工作。152.2成立由分管院长任组长,产科、妇科、内科、外科、急诊科、麻醉科、血液科、输血科、重症医学科等相关科室专家为成员的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专家组(传染病专科医院需增加相关传染病科专家)。152.3成立由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负责人和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的医疗、护理、院感人员组成质量控制小组,负责质量控制,提出改进意见并落实,保证医疗护理技术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152.4成立由后勤保障部门负责人任组长,物资供应、血液供

7、应、车辆调度、安全保卫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保障组,负责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过程中的保障工作。153、人员配备(80分)3.1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救治专家组成员总数不少于15人,原则上妇产科不少于3人,其他科室各不少于2人。303.2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负责人可由妇产科(产科)主任兼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市内或区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并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103.3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的护士长应当具有高年资主管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产科专业护理工作10年以上

8、,具有专科护理能力,并具备一定管理能力。103.4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固定编制人数与床位数之比为0.8-1.1以上,护士(包括其他护理人数)与床位之比为2.5-3.1以上;医护人员应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定应急救治能力,其中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2人(传染病专科医院≥2人)。30—9—4、设施设备(200分)4.1设施(30分)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设在方便患者转运、检查和治疗的区域,条件许可时尽可能设置在靠近手术室、影像学科、化验室和血库等的区域。救治中心病房应具有良好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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