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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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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洛涧政〔2018〕12号涧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涧西区加快首创之区建设促进重点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先进制造业集聚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辖区有关单位:《涧西区加快首创之区建设促进重点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已经九届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5月31日—15—涧西区加快首创之区建设促进重点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构建以“222”产业方向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推进首创之区建设,结合涧西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涧西区每年投入不低于1亿
2、元的专项资金并列入年度预算,用于扶持重点产业发展;同时设立不低于1亿元的产业发展基金,用于引导重点产业发展。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涧西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为涧西区域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社会组织、管理团队和个人。与区级收入挂钩的,对企业奖励政策原则上额度不超过100万元。第二章开放招商第四条鼓励引进先进产业化项目及发展本地大数据应用项目。—15—对于本地企业与外地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机构合作,引入外地先进装备制造及新材料、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电子信息、
3、电子商务、生物医药等先进产业化项目,以及科技、金融、文化、物流、旅游等现代服务业项目,项目实际投资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5%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被市认定的制造业、科技服务、旅游、物流、现代农业等重点行业的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按照实际完成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第五条新引进注册的大型商贸企业经营面积在3000—10000平方米的,开业后给予项目投资者20万元一次性奖励;经营面积在10000—30000平方米的,开业后给予项目投资者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4、;经营面积超出30000平方米以上的,开业后给予项目投资者200万元一次性奖励。第六条新注册的批发业企业,两年之内年营业额均达到2000万元的,自达到限额当年开始,每年年营业额正增长并高于全区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分别按其当年区级收入的50%,连续三年给予项目投资者奖励。新注册的零售业企业,两年之内年营业额均达到500万元的,自达到限额当年开始,每年年营业额正增长并高于全区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分别按其当年区级收入的50%,连续三年给予项目投资者奖励。—15—新注册的住宿、餐饮企业,两年之内年营业额均达到300万元的,自达
5、到限额当年开始,每年年营业额正增长并高于全区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分别按其当年区级收入的20%,连续三年给予项目投资者奖励。新注册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包括科技服务、金融、物流等行业),两年之内年营业额均达到1000万元的,自达到限额当年开始,每年年营业额正增长并高于全区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分别按其当年区级收入的50%,连续三年给予项目投资者奖励。新引进的文化旅游业企业,两年之内年营业额均达到500万元的,自达到限额当年开始,每年年营业额正增长并高于全区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分别按其当年区级收入的50%,连续三年给予项目投资者
6、奖励。新注册(达到)或迁入的资质以上建筑业法人企业(不含劳务分包企业),按照资质等级给予3—6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产值增速高于全区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分别按其当年区级收入的50%,连续三年给予奖励。第七条对在涧西区注册的企业建设独立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平台年交易额首次达到2000万元时,按项目实际投资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补贴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第八条对世界500强、国内500强、行业100强及其他高成长性的创新型、科技型服务业企业或重大项目,经区政府研究批准后可“一事一议”。—15—第三章闲置资源再利用第九条鼓
7、励利用辖区闲置资源发展重点产业。对列入我区闲置资源库的闲置资源(具备使用条件且停用半年以上的厂房、商务楼宇、商务设施、办公楼等),新签合同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经双方签订使用合同并入驻一年后,一次性给予资源提供方管理团队每平方米5元的奖励,最高10万元;给予入驻方年租金25%的租金补贴(需提供一年的租金发票和转款凭证),最高50万元。入驻企业区级收入,贡献在50万元以上且连续实现年度正增长的,可连续享受五年的补贴政策。第十条鼓励利用闲置土地发展重点产业。对列入我区闲置资源库的闲置土地(一年以上未使用的土地
8、),开发使用面积在10亩以上,投资开发强度每亩200万元—300万元的,给予2%的投资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投资开发强度每亩超过300万元的,给予3%的投资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第四章科技创新第十一条对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奖励30万元;对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0万元。—15—对新获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和“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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