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案例分析报告

增值税案例分析报告

ID:29450714

大小:17.56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12-20

增值税案例分析报告_第1页
增值税案例分析报告_第2页
增值税案例分析报告_第3页
增值税案例分析报告_第4页
增值税案例分析报告_第5页
资源描述:

《增值税案例分析报告》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案例一某百货大楼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销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4年1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物金额为400万元,增值税为68万元,同时支付货物运费4万元,取得运费专用发票。(2)销售货物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为800万元,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价款为58.5万元。(3)上年购进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进价1万元,售价1.2万元(进价、售价均不含增值税,下同)。(4)上年购进的货物发生损失,进价4000元,售价5000元。分析:某百货大楼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销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1

2、7%。2014年1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物金额为400万元,增值税为68万元,同时支付货物运费4万元,取得运费专用发票。(运费为交通运输服务税率11%,且取得专用发票)(2)销售货物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为800万元,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价款为58.5万元。(价款为含税价)(3)上年购进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进价1万元,售价1.2万元(进价、售价均不含增值税,下同)。(4)上年购进的货物发生损失,进价4000元,售价5000元。(上年购进的货物已抵扣销项税,已抵扣进项税的购进货物或劳

3、务,事后改变用途,用于不准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应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扣除。用于职工福利和非正常损失都不可抵扣进项税额)1.当月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万元。6.8+4*11%-1*17%-0.4*17%=68.2022.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万元。800*17%+58.5/(1+17%)*17%=144.53.当月应纳增值税额为(  )万元。144.5-68.202=76.298案例二某公司2016年10月业务如下:(1)销售A产品50台,不含税单价8000元。货款收到后,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

4、票,并将提货单交给了购买方。截止月底,购买方尚未提货。(2)将20台新试制的B产品分配给投资者,单位成本为6000元。该产品尚未投放市场。(3)单位内部基本建设领用甲材料1000公斤,每公斤单位成本为50元。(4)改、扩建单位幼儿园领用甲材料200公斤,每公斤单位成本为50元,同时领用A产品5台。(5)当月丢失库存乙材料800公斤,每公斤单位成本为20元,作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理。(6)当月发生购进货物的全部进项税额为70000元。其他相关资料,上月进项税额已全部抵扣完毕。购销货物增值税税率均为17%,税务局核定的B产品成

5、本利润率为10%。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分析:f某公司2016年10月业务如下:(1)销售A产品50台,不含税单价8000元。货款收到后,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提货单交给了购买方。截止月底,购买方尚未提货。(2)将20台新试制的B产品分配给投资者,单位成本为6000元。该产品尚未投放市场。(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视同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移送当天。按组成价格计算销售额)(3)单位内部基本建设领用甲材料1000公斤,每公斤单位成本为50元。(4)改、扩建单位幼儿园领用

6、甲材料200公斤,每公斤单位成本为50元,同时领用A产品5台。(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视同销售)(5)当月丢失库存乙材料800公斤,每公斤单位成本为20元,作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理。(甲材料为以前购进的,已抵扣进项税额,用于进本建设、改扩建单位幼儿园属用途改变;乙材料丢失属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都不得扣除。已抵扣进项税的购进货物或劳务,事后改变用途,用于不准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应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扣除。)(6)当月发生购进货物的全部进项税额为70000元。其他相关资料,上月进项税额已全部抵扣完毕。购销

7、货物增值税税率均为17%,税务局核定的B产品成本利润率为10%。1.第二笔业务应当确认的销项税(  )元。6000*(1+10%)*20*17%=22440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CD )。·A改、扩建幼儿园领用A产品,视同销售,应缴纳增值税·B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货物发出确认收入·C将新试制的B产品分配给投资者,视同销售,应缴纳增值税·D单位内部基建、改扩建幼儿园领用甲材料以及当月丢失库存乙材料所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扣除,因此其进项税额应当从当月的进项税额中扣减·解析: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

8、,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收到货款,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3.当月销项税额(  )元。8000*(50+5)*17%+6000*(1+10%)*20*17%=972404.当月可抵扣进项税额(  )元。70000-(1000+200)*50*17%-800*20*17%=570805.当月应纳增值税额(  )元。97240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