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试点项目实施方案.doc

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试点项目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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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南省职业教育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海南省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及招生试点项目方案》(琼教职成〔2013〕81号),加快推动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试点项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试点项目办学主体和合作形式(一)办学主体办学主体为高职院校和本科院校,其中,高职为国家级或省级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本科为本省公办本科院校。(二)合作形式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合作办学,按照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标准和高端技能人才要求,共同制定职业技能人才一体化培养方案,确定学生在高职院校和本科院校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项目学生在高职院校学习4年,完成本科教育学习任务后,获取

2、对口公办本科院校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和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试点项目专业条件、申报材料要求及批准程序试点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项目的高职学校与本科院校必须以专业为纽带进行合作,以人才培养有效衔接为基础实施联合培养。(一)专业条件1.本科院校根据培养本科层次高端技能人才需求确定试点专业(本科第二批次应用型专业),且经批准设立、备案的招生专业;2.高职院校须有相同或相近的对口专业,原则上应为国家级或省级示范(骨干)建设专业、省级特色专业和中央财政支持提升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专业。3.高职院校限报2个试点专业,1所本科院校可对应1-2所高职院校。(二)申报材料

3、要求1.《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专业设置申报表》(见附件);2.专业点设置论证报告(包括拟设专业的人才需求分析,专业点设置可行性论证);3.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可在项目批准后补交);4.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办学协议;5.其它相关材料。(三)申报及批准程序1.合作办学高职院校与普通本科院校联合编制有关材料并报省教育厅高教处(一式八份);2.省教育厅高教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做出初审意见,报试点项目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厅领导、厅务会审定;3.省教育厅发文批准开展试点项目,并根据全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模、行业发展需要以及招生学校的专业培养能力、办学条件,在招生限额内核定下达

4、招生计划。三、招生及录取(一)招生对象具有本省高中学籍的毕业生。(二)录取1.填报志愿在每年高考填报升学志愿前,省高招办将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专业招生计划(独立的招生专业代码)在《高考填报志愿指南》和相关网站及其他公共媒体发布,向社会和考生说明招生政策,并说明在高职院校就读,由考生自主填报志愿。2.考试及录取报考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试点项目的考生,应参加普通高考,且成绩达到当年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下50分以上,由省考试局统一组织录取工作,择优录取。3.发放录取通知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试点项目由本科院校负责招生,学生的录取通知书上必须注明在具体高职院校报

5、到和就读,由本科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给学生。4.报到项目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在本科院校完成注册后,凭录取通知书到高职院校完成报到及相关工作。四、学籍及资助管理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试点项目学生,由联合招生的普通本科院校通过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注册本校学生学籍,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管理。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试点项目学生,享受与普通本科学校学生在助学贷款、学生生活补贴等方面相同的政策。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按规定颁发本科院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联合培养本科院校颁发学位证书。毕业生享受普通本科院校毕业生同等待遇。五、教育教学(一)培养方案对口合作的

6、普通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应组建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有关人员、职业院校教育教学专业带头人及企业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等共同参加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共同制定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培养方案应注重与相关专业国家职业资格标准体系的有效衔接,同时,建立教学资源共享机制,充分本科院校主导和引领作用。(二)课程体系设计鼓励对口合作普通本科与高职院校院围绕人才培养目标,进行课程设计,建立专门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积极开展课程开发和教材建设。课程体系以体现相关专业国家职业资格标准体系的有关内容。鼓励对口合作高职院校与普通本科院积极推进学分制改革,建立灵活、多样的课程体系和弹性学习制度,根据学生

7、学习兴趣、意愿分类培养。对已经达到相应技术水平、具备相应职业能力的,可免修有关课程,直接认定学分。(三)质量监督与监控本科院校是高职院校与普通本科院试点项目高职阶段教育主体之一,对联办高职院校教育教学负有指导和监督责任,应定期进行教学检查,将联办学校承担的教学工作纳入本学校办学评估和质量监控体系,建立专门教学档案。高职要认真执行教育教学计划,主动接受联办本科院校的指导和监督。省教育厅将不定期对开展本科试点项目的高职院校执行教育教学计划情况进行检查。附件海南省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试点项目专业点设置申报表学校名称(本科院校)(高职院校)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本科院校)专

8、业代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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