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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17
《八年级政治下册第六单元我们的人身权利6.2《维护人格尊严》情境探究型教案粤教版1》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维护人格尊严》情境探究型教案一、教材分析<一>本框的地位和作用《维护人格尊严》是初二《思想品德》第六单元《我们的人身权利》的第二课题。在此之前,学生们已经学习了第一课题《维护人身权利》,了解了法律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保护的规定,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而学习《维护人格尊严》将使学生进一步了解法律对公民人格尊严保护的规定,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自觉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这为后面《保护个人隐私》的学习做了铺垫。处于重要的地位。<二>教学目标根据课本教材的知识结构和内容分析,结合八年级学生的认知水
2、平及其心理特征,制定了以下的教学目标:1.知识了解人格尊严的含义和内容,能判断哪些些是侵犯公民人格尊严的案例,学会保护自身的人格尊严。2.能力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能够正确区分哪些行为是侵犯公民人格尊严权的行为。3.情感、态度与价值懂得珍爱自己的名誉,维护自己的尊严,增强自尊心。<三>教学的重点和难点重点: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难点: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二、学情分析在21世纪的文明社会,人格尊严越来越得到重视,但尚有部分初中学生的文明素养不高,也不注重个人道德修养,时会发生自己
3、的言行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尊严而不自知的情况,当事人还以为自己仅仅是在开玩笑。不理解甚至不知道,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尊严是违法的,因此要教育初中学生重视维护他人及自己的人格尊严,形成和发展尊重人格尊严的情感。三、教学方法根据八年级学生的学龄特点和认识水平,教学时可以采用图示法、信息收集法、材料法等方法展示案例,用最直观的方法展示给学生,引导他们主动参与。四、教学准备和教学手段(1)学生准备:课前学生分组收集有关资料。(2)教师准备:多媒体教学课件,欣赏的图片、故事等素材。五、教学过程教学环节教师活动学生活动新课导入(情境导入)晚上,小明拿来
4、彩笔,趁没人注意,在小刚的相片上添加了几笔,丑化他,并在相片的下面写上:考试作弊,不诚实,虚伪,小人,早恋……小明侵犯了小刚的什么权利?学生集体感受、思考,导入新课。情境体验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我国宪法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新知探究多媒体展示:我们的人格尊严权利人格尊严权是我们作为人应当受到他人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在我国法律中,公民基于人格尊严所享有的权利包括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侵犯公民的这些权利,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肖像是指描绘具
5、体人物形象的绘画和照片。它是公民身体特有的缩影或真实写照。法律保护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赢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理解让同学们知道有关人格尊严的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A、未经本人同意,以赢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侵犯了公民的肖像权;B、虽不以赢利为目的,但恶意丑化、故意损毁公民肖像权和对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也是侵犯公民肖像权行为。现实生活中的刑事侦查拍照、新闻摄影反映社会上不道德和违法行为的现场拍照等,从法律上不能视为侵犯肖像权。但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报社在刊登此类照片时,最好用“虚化”的方式将当事人的面部作一些保护
6、性处理。名誉就是一个人的名声,是社会成员对某个公民品德、声望、信誉等方面的评价。公民的名誉代表公民的人格尊严,是人格尊严几种权利中最重要的权利,处罚也是最严重的。(诽谤罪)法律保护法律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哪些具体行为是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材料八年级学生陈某因偷窃音像城一张CD,被保安喝令举着“我是小偷”的牌子,在商场门口示众近一个小时……思考:1、陈某的行为违法吗?2、商场保安的行为违法吗?为什么?3、从此案中你得到什么启示?荣誉是国家、社会、组织授予公民的一种美名或称号。(你曾获得哪些荣誉称号?)法律保护法律禁
7、止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荣誉证书和奖章。侵犯荣誉权主要表现非法剥夺公民已经获得的荣誉称号、荣誉证书和奖章;对获得荣誉称号的人进行挖苦、讽刺和打击。公民的荣誉权与名誉权有何区别?名誉是社会上一般人对某个公民的品德、声望、信誉等方面的评价,这是一种社会评价,不是组织授予的;而荣誉则是社会、国家或组织给予公民的一种美名或称号,一般通过表彰授予,是一种组织行为。姓名是区别于其他公民的称号或代号(包括曾用名、别名、笔名等)法律保护公民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和假冒侵犯姓名权的主要表现是假冒他人姓名、盗用他人
8、名字实施不正当的行为未成年人人格尊严受法律特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把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作为应当遵循的原则之一义务教育法的保护第十六条:禁止侮辱、殴打教师,禁止体罚学生。违反规定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情节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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