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许可办事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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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品经营许可办事指南一、许可项目申请在重庆市涪陵区开办、变更、换发、注销药品经营企业(零售)。二、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三、许可机关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涪陵区分局四、办理地点重庆市涪陵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四楼38号窗口)咨询电话:85673371五、许可条件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乡镇药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主城

2、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必须具有中药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药学技术人员必须在岗,不得兼职)。2、具有与所经营药品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城区面积40平方米、乡镇面积30平方米、村面积20平方米及以上),布局合理,符合要求。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4、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六、申办资料(一)筹建审批(新办筹建)申办人(各公司办理经营许可的负责人,加盟店由公司负责办理)向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涪陵区分局(以下简称“涪陵区分局”)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1、《筹建药品零售企业申请表》。2、工商行政管

3、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名称核准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交验原件)。3、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及个人简历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聘书;4、拟经营药品的范围。5、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6、拟办企业的选址平面位置图(必须标明与周边其他药品零售企业的距离)。7、连锁加盟店还需提供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签订的加盟协议。7、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8、拟办申请公示;9、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二)药品经营许可(新办验收)申办人收到筹建通知书后开展筹建,完成筹建后向涪陵区分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4、:1、《药品零售许可验收申请表》;2、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3、企业质量管理制度;(*药品购进管理制度;*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药品储存管理制度;*药品养护管理制度;*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药品拆零销售管理制度;*质量事故管理制度; 有关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的制度; 药品效期的管理制度;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制度; 不合格药品的管理制度; 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卫生和人员健康的管理制度; 服务质量的管理制度; 中药饮片购、销、存管理制度)4、全体药品从业人员名册(含姓名、

5、年龄、学历、专业、职称、岗位、职务等基本内容)、上岗资格证书和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复印件;5、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标准表;6、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7、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三)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提交换发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不符合条件的,可限期3个月进行整改,整改后不符合条件的,注销原《药品经营许可证》:1、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及个人简历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聘书;3、企业的平面位置图(必须标明与周边其他药

6、品零售企业的距离);4.全体药品从业人员名册(含姓名、年龄、学历、专业、职称、岗位、职务等基本内容)、上岗资格证书和健康体检合格证复印件;5、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6、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标准表;7、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8、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四)变更(地址变更按新办,其他变更在窗口即时办理)1、变更申请书;2、变更申请表;3、原《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五)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审核申请人的相关资料,并对申请人的药品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标准:详见附表 (六)根据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的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

7、决定;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七、许可时限1、筹建审批、换证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验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1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2、做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八、材料要求(1)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应齐全、规范、有效。(2)表格内容不能缺项,字迹清楚。(3)申办材料应用A4型规格纸打印或复印。九、投诉电话:023-8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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