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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16
《高美医护管理专科学校徵求推荐校长候选人启事.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高美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徵求推薦校長候選人啟事壹、茲依據高美醫護管理專科學校「校長選聘及解聘辦法」及本會96年1月3日第二次會議決議,公開徵求推薦本校校長候選人。貳、本校校長候選人除應符合有關法律之規定外,並應具備下列條件:一、認同本校教育理念與辦學精神且具有卓越之行政經驗及領導能力。二、具有公認之學術成就及聲望。三、有高尚之品德及操守足為表率。四、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有關法令規定之資格。參、候選人被推薦產生方式:一、各界推薦(國內外大專校院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教師或學術研究機構專任助理研究員10人以上連署推薦)。二、自我推薦。三、遴選委員會主動推薦。肆、候選人在當選後應不得兼任校外任何職務
2、。伍、凡有意推薦之團體或個人,請洽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或逕自本校網站印取相關表件及本校「校長選聘及解聘辦法」。表格填妥後請連同相關書面資料於96年1月31日下午5時前(以郵戳為憑)函寄:「843高雄縣美濃鎮成功路309號高美醫護管理專科學校校長遴選委員會收」。陸、有關通訊聯絡事宜請洽:一、聯絡人:高美醫護管理專科學校校長遴選委員會曾達峰主任。二、聯絡電話:07-6812148轉275傳真:07-6821281三、本校網址:www.kmvs.khc.edu.tw高美醫護管理專科學校校長遴選委員會啟高美醫護管理專科學校校長候選人資料表壹、個人基本資料(表一)姓名別號出生年月日年月日身分證
3、統一編號性別國籍教授或副教授證書字號通訊處電話公:()宅:()傳真公:()宅:()現職服務機關名稱專兼任職稱(職級)到職年月日年月日大學以上學歷學校名稱院系所學位名稱領受學位年月年月年月年月年月年月經歷服務機關名稱專兼任職稱(職級)任職起迄年月民國年月~民國年月民國年月~民國年月民國年月~民國年月民國年月~民國年月民國年月~民國年月民國年月~民國年月民國年月~民國年月註:1.請附最高學歷及副教授以上資格之證件及行政職務經歷證明影本。2.以上表格欄位不敷使用時,請用另紙繕打。貳、學術獎勵及榮譽事項(表二)內容時間1.2.3.4.5.6.7.8.9.10.11.12.13.14.15.16
4、.17.18.19.20.21.22.23.註:1.本表若不敷使用請自行依式影印。參、著作、作品及發明目錄(表三)註:1.本表若不敷使用請自行依式影印。肆、治校理念摘要(表四)請就如何提昇本校教學、研究及未來之發展發表觀點(字數不限)。伍、相關承諾 本人若獲聘為高美醫護管理專科學校校長,即承諾於擔任校長期間,不兼任校外任何職務。承諾人: (簽章)註:1.本表若不敷使用請自行依式影印。陸、推薦理由(表五)請就高美醫護管理專科學校『校長選聘及解聘辦法』第三條(詳如附錄)提出說明。【附錄】本校校長候選人除應符合有關法律之規定外,並應具備下列條件:一、認同本校教育理念與辦學精神且
5、具有卓越之行政經驗及領導能力。二、具有公認之學術成就及聲望。三、有高尚之品德及操守足為表率。四、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有關法令規定之資格。註:1.本表若不敷使用請自行依式影印。高美醫護管理專科學校校長遴選連署推薦書我們是專任助理教授或專任助理研究員以上人員,茲連署推薦<>為貴(本)校校長候選人,謹連署簽證如下,並檢附推薦表、被推薦人學術獎勵與榮譽事蹟表、著作目錄表等資料,請查照。<推薦代表人:>(表六)姓名:服務機關名稱:性別:電話:專職證書字號:簽名或蓋章:姓名:服務機關名稱:性別:電話:專職證書字號:簽名或蓋章:姓名:服務機關名稱:性別:電話:專職證書字號:簽名或蓋章:姓名:服務機
6、關名稱:性別:電話:專職證書字號:簽名或蓋章:姓名:服務機關名稱:性別:電話:專職證書字號:簽名或蓋章:姓名:服務機關名稱:性別:電話:專職證書字號:簽名或蓋章:姓名:服務機關名稱:性別:電話:專職證書字號:簽名或蓋章:姓名:服務機關名稱:性別:電話:專職證書字號:簽名或蓋章:姓名:服務機關名稱:性別:電話:專職證書字號:簽名或蓋章:姓名:服務機關名稱:性別:電話:專職證書字號:簽名或蓋章:姓名:服務機關名稱:性別:電話:專職證書字號:簽名或蓋章:註:1.本表為各界團體連署推薦用。2.同一人不能同時連署推薦二位以上候選人。3.本項推薦人應有十人以上連署推薦方能受理,遴選會委員不得參與連
7、署推薦。4.務請填明推薦代表人以便聯絡相關事務。5.本表不敷使用請自行影印接續。6.本表填妥後需連同(表一、二、三、四、五)同時繳交。高美醫護管理專科學校校長遴選連署推薦書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委員等願推薦連署先生為本校新任校長候選人。(表七)連署人姓名聯絡地址電話簽章123456789註:1.本表為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委員連署推薦用。2.委員同一人不能同時連署推薦二位以上候選人。3.本項推薦人應有遴選委員會過半數以上委員連署推薦方能受理。4.本表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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