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考试工作职责及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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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2014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工作会一、期末考试时间、交通安排1.本次期末集中考试课程共802门,其中校本部127门,缙云校区675门;2.考试从2014年1月4日开始,1月17日结束。3.考试分校本部和缙云校区同时进行,两个校区考试开始时间一致,上午从9时开始,下午从2时开始。4.缙云校区考试期间的交通车安排:由缙云校区教学办与后勤管理处联系安排,并在学校主页发布。交通车晚点1个小时内,考试时间顺延;若晚点时间超过1个小时,则取消本场考试,另行安排考试时间。5.本次期末考试安排专门要求了教研室主任核对签字。二、

2、高度重视,做好本次期末考试工作1.各院系应召开专门的考试工作会议,做好考前动员和宣传工作;2.要明确学校对命题、制卷、监考、巡考、阅卷和评分、成绩报送、试卷分析等考试各环节要求,做到层层负责;3.各学生工作办公室要组织学生学习考试相关规定,使学生明确考试要求和违纪处理各项条例,加大考风考纪宣传,杜绝考试作弊行为;4.为严肃考风考纪,在上学期修订了重庆医科大学考场规则,主要修订内容如下:1)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考试必需的文具用品,禁止携带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手表、闹钟等电子产品以及手机等各种无线通信工具等进入考场,否则

3、视为违纪。2)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不带证件或两者缺一者均不得参加考试。如因特殊原因,暂无学生证或身份证,由考生写出情况说明并粘贴考生本人照片,经学办签字盖章证实,持此说明,方可参加考试。3)在考试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中途离开考场者,须经监考人员许可,并由监考人员陪同往返考场。5.宣传部、后勤部门做好考试期间考风宣传(横幅)和教室清洁、桌椅灯光的维修工作。三、考试组织工作1.命题:由教研室依据教学大纲拟定试题,既要考核学生对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的掌握,又要有一定份量的考核思维能力的分析综合题目,试题题量适当,

4、难易度合适,题意明确。教研室主任必须认真审定。考试课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或150分钟,由教研室根据课程教学内容、试题量决定。各门课程应同时出三套题量、难易相当题目,一套作考试用,另两套作补考用。由教学秘书或指定的专人负责将试题送院、系(部)主管领导审批后付印。2.制卷:各院系应按照“重庆医科大学试卷安全保密暂行规定”(重医大[2008]1号)文件要求,加强制卷工作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试卷的收发工作,严格执行监印制度。各级经手试题、试卷人员均须严肃、认真、负责,保证试卷准备工作充分,发生试卷错、漏印事故及泄密事件要追究责

5、任,直至纪律处分。在缙云校区进行的考试,必须在缙云校区印制试卷。试卷必须妥善保管,不能带回家中。3.监考:监考是教研室的职责,教研室主任要亲自领导,组织人力,保证考场监考人数(参考学生90人及以上需3人监考、90人以下需要2人监考)监考人员必须按照“重庆医科大学监考人员职责”规定,尽职尽责,严肃考场纪律,杜绝作弊现象的发生。监考人员具体要求:1)研究生作为监考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有学生通过校长信箱反映研究生监考不负责任);2)首先认真清点考场内的考生人数,检查考生的有效证件,对无证者,监考老师有权请其离开考场。重修、补修参

6、加考试者应带上课程修读卡。本学期重修课程和学生名单已在10月份下发至各院系,请各教研室以纸质方式将重修成绩报各院系,由各院系集中于开学后1周内报学校教务科统一录入;补修(增修)学生名单已录入正方系统,请各教研室直接在正方系统录入补修(增修)成绩,发现成绩录入名单有问题的请及时与教务科联系。按照学校规定,重修不及格不得参加补考,必须再次重修(最近一年,重修学生参加补考的情况开始出现,教研室可根据重修名单分辨,确定哪些不及格学生为重修)。3)考试正式开始30分钟后,迟到学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半小时后才能离开考场;4)在

7、分发试卷前,监考教师应向学生宣布考场规则;5)分发试卷后,监考人员必须告知考生查对试卷页数是否有误,提醒考生在试卷和答卷上写明班级、小组、姓名、学号;同时宣布考试时间并将考试起止时间和试卷总页数写在黑板上;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若发现试卷错页、重页、漏页由考生本人负责;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试题及答卷不得带出考场,答卷缺页部分按“0”分处理。6)如有作弊者,要在考场记录单上作好记录,并请学生签字。对拒不签字者,可与学办老师联系。7)按要求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考试结束交卷时监考教师应要求参考学生本人签名,学生的

8、签名单应与试卷一起由教研室妥善保存至学生毕业。4.阅卷和评分:阅卷应按事先拟定的评分标准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原始分数进行处理,必须请示院、系(部)领导决定。对于55-59分的试卷,教研室主任要亲自复查;对因考试成绩不及格而退学的学生,系主任应亲自复查。各教研室应妥善保留考卷到学生毕业,以备查和评估检查用。实施教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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