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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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抚顺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2008年11月10日15时48分1079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 “医疗保险”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顺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抚政发[2008]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抚顺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已经第十三届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抚顺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切实保障我市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辽政发[2007]3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  (一)具有本市城镇非农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60周岁以上的非从业居民(以下简称老年居民)。  (二)具有本市城镇非农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19周岁-59周岁的非从业居民(以下简称成年居民)。  (三)具有本市城镇非农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下且未在校就读的未成年人和在市内中小学(

3、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就读并取得学籍的学生(以下简称未成年居民)。  第三条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低水平起步,筹资水平、保障标准与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  (二)坚持重点保障城镇居民大病医疗需求的原则;  (三)坚持以家庭(个人)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  (四)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五)坚持政府引导、自愿参加、推动应保尽保的原则;  (六)坚持统筹协调,保持各类医疗保障制度平衡衔接的原则。  鼓励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城镇居民,以多种方式就业,并参加城

4、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个体劳动者基本医疗保险。第二章参保登记管理  第四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人员按保险年度参保:未成年居民为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老年、成年居民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时一次缴纳保险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五条各街道办事处、社区作为老年、成年居民和其他非在校的未成年居民参保承办单位,负责上述人员的身份确认、参保登记、变更管理,基金征缴等参保工作,并发放《抚顺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和医疗保险卡。同时将办理的参保资料和代收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于每年1月20日前上报、上缴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六

5、条各学校、托幼机构作为在校未成年居民参保的承办单位,负责本校学生、在册幼儿的参保登记、保费收缴等工作,并发放《抚顺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和医疗保险卡。同时将办理的参保资料和代收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于每年9月20日前上报、上缴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七条申请参保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到承办单位办理参保申报手续。同一户口簿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须全员申报参保。  第八条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内,由父母持新生儿户口簿到户籍所在街道社区办理参保手续,在同一结算年度内,缴费额不变,缴费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九条18周岁以上非从业居民已

6、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可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换。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缴费年限折半计算。未成年居民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计算缴费年限。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成年低保人员停止享受低保待遇后,不得按本办法继续参保,并应当从停止享受低保待遇次月起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参保,其缴费年限折半计算。第三章基金的筹集和管理  第十条缴费标准和补助标准:  老年居民每人每年为295元,个人缴纳215元,政府补助80元;属于低保及重残的困难人员个人缴纳55元,政府补助240元;低保

7、边缘户人员个人缴纳175元,政府补助120元。  成年居民每人每年为295元,个人缴纳255元,政府补助40元;属于低保及重残的困难人员个人缴纳175元,政府补助120元;低保边缘户人员个人缴纳235元,政府补助60元。  未成年居民每人每年为80元,个人缴纳40元,政府补助40元;属于低保及重残的困难人员个人缴纳15元,政府补助65元;低保边缘户人员个人缴纳30元,政府补助50元。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扶)养人的“三无人员“每人每年为295元,个人不缴费,政府补助295元。  第十一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

8、金要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补助金额扣除省政府补助资金后,市县(区)政府按5:5比例承担。  第十二条每年参保申报缴费期后,根据实际参保人数,市、县(区)财政部门将应承担的补助资金分别于每年2月和10月底将市、县(区)全部补助资金直接划拨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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