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歧视法律维权手册第七版

就业歧视法律维权手册第七版

ID:29012471

大小:241.54 KB

页数:45页

时间:2018-12-16

就业歧视法律维权手册第七版_第1页
就业歧视法律维权手册第七版_第2页
就业歧视法律维权手册第七版_第3页
就业歧视法律维权手册第七版_第4页
就业歧视法律维权手册第七版_第5页
资源描述:

《就业歧视法律维权手册第七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就业歧视法律维权手册就业歧视法律维权手册——以“乙肝歧视”为例(第七版)北京益仁平中心公民健康状况与受教育权工作组2010年3月III北京益仁平中心乙肝维权咨询“爱肝连线”:0371-67956079肝胆相照论坛权益版版主邮箱:gandanxiangzhao315@163.com就业歧视法律维权手册前言当今的社会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就业歧视现象,例如性别歧视、残疾人歧视、乙肝歧视、年龄歧视等等。2009年8月相关调查显示,99.1%的受访者认为身边存在歧视,而“求职”是歧视最严重的领域。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些法律规定和规范性文件,保护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但是广大劳动者对

2、这些法律和政策的掌握还明显滞后,也缺乏必要的依法维权意识和维权技能。北京益仁平中心和公民健康状况与受教育权工作组,是两个关注社会歧视现象并开展反歧视工作的公益机构,在反就业歧视方面积累了大量经验。在这里,我们汇集了多年协助劳动者进行反就业歧视维权的经验,编写了这本《就业歧视法律维权手册》,旨在帮助更多的劳动者掌握国家现有法律和政策,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和维权技能,使得更多劳动者在遭受就业歧视时,能够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理性维权。III北京益仁平中心乙肝维权咨询“爱肝连线”:0371-67956079肝胆相照论坛权益版版主邮箱:gandanxiangzhao315@1

3、63.com就业歧视法律维权手册鉴于乙肝反歧视维权是国内反就业歧视维权领域较为典型的范例,所以我们这本手册将以乙肝歧视为例,以便给每一位阅读者留下直观、具体的印象。反歧视援助机构简介:北京益仁平中心:公益机构,2006年在北京市海淀区正式注册。主要开展反歧视法律援助工作、普法教育工作等。电话:0371-67956079,010-51917981肝胆相照论坛:全国最大的乙肝携带者公益网站,自2003年起发起并推动了中国乙肝携带者反歧视维权运动,被誉为“乙肝携带者的精神家园”。网址:www.hbvhbv.com反歧视维权邮箱:gandanxiangzhao315@163

4、.comIII北京益仁平中心乙肝维权咨询“爱肝连线”:0371-67956079肝胆相照论坛权益版版主邮箱:gandanxiangzhao315@163.com就业歧视法律维权手册目录前言I第一章相关保护性医学文件和法律文件1第二章什么样的遭遇是“歧视”?52.1求职遭拒录52.2辞退、劝退、强制病休52.3体检中检测了乙肝52.4体检医院检测乙肝将乙肝体检结果交给单位5第三章如何事先预防受到歧视?63.1求职者如何事先预防在招录时受到歧视?63.2在职员工如何事先预防在企业福利体检时受到歧视?6第四章遭遇就业歧视怎么办?7第五章劳动仲裁和民事诉讼流程12第六章投诉

5、信、仲裁申请书和起诉书范例15第七章维权过程中如何保护个人隐私25第八章政府保护乙肝携带者政策的新闻报道26第九章乙肝携带者诉讼维权典型案例报道289.1员工被强制休假单位被判赔偿四万余元289.2乙肝携带者求职遭拒录获赔2.4万元299.3用人单位拒绝录人被判道歉加赔偿319.4求职遭据录起诉后经调解获赔两万五329.5医院将乙肝体检结果交用人单位被起诉偿付五千元33[附录一]劳动者如何与企业交涉谈判34[附录二]各地反歧视工作组联系方式38III北京益仁平中心乙肝维权咨询“爱肝连线”:0371-67956079肝胆相照论坛权益版版主邮箱:gandanxiangz

6、hao315@163.com就业歧视法律维权手册第一章相关保护性医学文件和法律文件预防控制乙肝宣传教育知识要点(卫生部2006年9月2日)  二、乙肝通过血液、母婴和性接触三种途径传播。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传播乙肝病毒。七、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工作和生活能力上同健康人没有区别。由于乙肝传播途径的特殊性,乙肝病毒携带者在生活、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不对周围人群和环境构成威胁,可以正常学习、就业和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第六十二条违反本

7、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7年10月30日通过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第六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